肃州区2011年从优秀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2-12-04    公务员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省、市关于从优秀农民中招考录用公务员的通知要求,决定在肃州区开展从优秀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招考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5名。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具有肃州区辖区内农村户籍(含农村集镇户籍、农场户)的优秀农民。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有肃州区辖区内农村户籍(含农村集镇户籍、农场户)、农民身份,且户籍在农村5年以上(截止2006年7月20日以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获得过市州或地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品质败坏,有不孝敬父母、不抚养子女、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已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和择业期未满的毕业生;
  6.被乡镇、事业单位选聘、考录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计划教师”、“西部志愿者”农村“四项目”服务人员;
  7.近五年来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7月27日-31日为集中报名时间,报名采取村级推荐、乡镇初审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民,个人提出申请,经村级组织推荐,到所在乡镇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需持本人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推荐材料以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张,经乡镇党委、政府初审通过后,填写《2011年酒泉市从优秀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50元。报名结束后,由各乡镇将本乡镇报名人员情况统一上报区考录办。
  8月1日-7日为资格审查时间,由区考录办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8月10日-12日到区政府综合楼五楼会议室领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笔试资格。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5:1的,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农业农村知识等内容,着重测试考察报考者从事乡镇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农村基本实践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
  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五、资格复审
  区考录办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考者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总成绩并列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由区考录办组织进行。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拔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组织考察
  由区考录办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进村入户、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发展生产、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拔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肃州区政府政务公开栏、西部先锋网、肃州党建网、肃州区人力资讯网等媒介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区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区考录办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十、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农民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者,方可向区以上机关单位流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肃州区纪委(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937-6987971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7-6997967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电话:0937-6987938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相关推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答题(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答题(一)

   大学生毕业生村官(村干部)基层工作法律常识(四)

   大学生毕业生村官(村干部)基层工作法律常识(三)

   大学生毕业生村官(村干部)基层工作法律常识(二)

   大学生毕业生村官(村干部)基层工作法律常识(一)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