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一)真题答案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常识部分1-10
  • 第2页:常识部分11-20
  • 第3页:常识部分21-30
  • 第4页:常识部分31-40
  • 第5页:常识部分41-50
  • 第6页:资料分析51-60
  • 第7页:写作部分

  11. B[解析]虽然有关部门一直都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专项活动,但是企业经营者出于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依然制假售假,这体现了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2. A[解析] 国家财政对购买节能灯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补贴,很明显是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经济。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13. A[解析] 辛亥革命是1911年10月10日在武昌爆发的。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14. C[解析] 1941年国民党发动了皖南事变,周恩来在《新华日报》上愤然写下了“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的题词。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15. A[解析]《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坚持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努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为实现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16. C[解析]安徽重点区域建设目标包括推动皖江城市带与合肥经济圈率先发展,把加快皖北振兴作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重点。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17. C[解析]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是行政机关。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18. D[解析]《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19. B[解析]《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0. B[解析]《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医院扣留王某家属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更多资讯:安徽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193人17日起报名

  公告: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特别推荐:添加考试应用,海量试题、章节免费做!考试资讯早知道!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