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改革提速参公后工资普涨是误读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一向低调前行的事业单位的“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改革,终于有了提速迹象。

  “事业单位人数超过4000万,其中‘参公’人员约有90万,随着‘参公’改革的逐渐深入,数量或许会有些许上升。”8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而本报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一些地区的事业单位“参公”申请近期获批的数量骤增。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参公”的事业单位先上交申请表,相关部门根据该事业单位实际的行政职能进行审批,也就是审查批准单位“参公”的依据和条件,然后根据审批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但实际运作中这些数据也会有变化,比如有些单位虽然行使行政职能但同样有走向市场的能力,因此就会被拿掉。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参公”并不等同于公务员,因为公务员均为行政编制,而大部分“参公”(另有极少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均是事业编制,但“参公”单位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均按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虽然仅是参照,也并非所有“参公”都能转为行政,但足以让事业单位趋之若鹜。因此,除了明确被划分为公益类和转企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无论是否有走向市场的能力,均会抱着试一下的态度提交“参公”申请。

  “参公”事业单位数量骤增

  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部分,“参公”一直是其中最低调的话题。

  事业单位一旦纳入“承担行政职能”的范畴,即意味着有机会由“事业单位”华丽转身为“行政机构”,因此有许多单位想方设法地以各种理由往“承担行政职能”的堆里挤。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均为“参公”事业单位。曾有报道表明,以上四会均有脱离事业单位身份进入国家行政机关行列的可能。

  “2006年,国家就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有事业单位申请‘参公’的情况。之后的此类改革一直存在,但数量没有那么多,直到去年国家发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参公’提速主要是针对这个《指导意见》的贯彻和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事业单位“参公”并无具体的比例控制,只要具备硬性条件,参与行政执法的工作单位均可申请。

  “公务员的收入相对稳定,同时,基本工资比同等工作性质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高,有的能差几百甚至上千元。”上述人保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收入是基本工资以外的部分,总收入经常会受到影响。因此,为了追求稳定,很多事业单位都想方设法“参公”。今年“参公”的单位数量和人员数量均会有集中体现,这跟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关,因为分类不抓紧完成,之后的很多改革都将难以推进。

  记者通过采访福建、浙江、广西和上海等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发现,事业单位“参公”在6、7月份审批通过的数量骤增。

  “参公”后工资普涨是误读

  既端了“铁饭碗”,又拿了高工资,“参公”的好处似乎显而易见,但事实并非如此。

  7月5日,就职于广西某市执法局的王女士拿到了单位“参公”后的第一笔工资,金额比之前少了500块钱,这与之前坊间相传的“"参公"事业单位工资普涨”似有出入。

  据记者了解,王女士在单位“参公”前的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工资是按副处级别进行发放。单位“参公”后,工资却是按照科员进行发放,因此出现单位“参公”后工资低于“参公”前工资的情况。

  “事业单位‘参公’后,级别评定是参照公务员工资机制和行政级别来确定,而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制度。”人保部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参公”前事业单位高工的基本工资肯定没有公务员高,但总收入很有可能比公务员高,“参公”后的基本工资应该是上涨的,大概比同等工作的事业单位多500元左右,少的只是基本工资之外的走向市场的那部分。

  记者调查了解到,“参公”后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确如人保部工作人员所言,大部分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但记者同时了解到,像王女士那样因有职称无级别导致工资下降的案例非常多,最终导致出现了很多“参公”单位技术人员比工勤人员工资低、干部比工人工资低的情况。

  “参公”后,由于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有参照标准,即使在单位工作最简单的工勤人员的工资都高于技术人员,比如高级技师级别的司机,“参公”后职务工资可以享受副科级待遇,但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因无行政职务,“参公”后只能按照一般科员套改工资。

  记者了解获悉,国家已在抓紧研究制定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在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参公”人员的待遇仍然参照综合类公务员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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