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业单位综合改革方案出台整合职能相似单位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今年5月15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公布《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及十项综合改革总体方案。作为十项综合改革总体方案之一的《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改革举措包括整合职能相似的事业单位、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等,并规定在今年12月底完成。如今到底进行到什么程度记者获悉,南京市委市政府本月下发了“十项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住建、环保、交通等一些部门整合和撤并工作已接近完成。

  【撤并整合】

  住建

  组建“安监总站”、“综合执法大队”和“建设市场监管中心”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5月出台的南京市“十项综合改革总体方案”中,第一项就提出整合和撤并南京业务“最庞大”的部门——南京市住建部门。提出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业、住房保障、城建领域综合执法等为重点板块进行撤并和综合。在近日下发的“十项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住建系统撤并整合和综合设置了多个所属事业单位,组建“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南京市建设市场监管中心”等机构。记者了解到,这些机构将在11月份挂牌运行。

  商务、环保

  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在南京市综合改革大会上,提出以系统为单位整合执法资源,组建职能相对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原则上一个系统一支执法队伍。在近日下发的“十项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商务和环保系统就成立了这样的执法队伍。

  本次南京整合市商务局所属3个事业单位,成立“南京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此外,为加强环境综合执法,强化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机动车污染监察执法的统一指挥、协调监督职责,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南京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交通运输

  交叉执法,8个事业单位归并为4个

  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以公路路政执法、公路运输执法、港政航政执法和水路运输执法为重点板块,将原由8个事业单位承担的有一定交叉的执法职能相对归并为4个事业单位承担。除此之外,市级机关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将按程序报批。其他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于7月至11月,分期分批按程序报批。

  农业与食品安全

  组建“南京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本次方案中,将撤并整合和综合设置市农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建“南京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机构。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由南京市卫生局(市食安办)牵头,在前期对南京地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工作中的关键和难点,研究实施方案。将涉及市食安办、市食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下一步:  【优化升级】

  三大中心升格为“市属”事业单位

  记者获悉,为了优化南京市信息中心管理体制、南京市土地储备管理体制、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将南京市信息中心、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及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三大中心升格为“市属”事业单位。

  南京市信息中心原隶属南京市发改委,此次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局级,将承担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化和“智慧南京”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相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副局级)原隶属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此次也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仍为副局级,承担统筹办理土地收储运作涉及相关事项的职责。

  社保由南京市人社局负责,医保又由南京市卫生局负责,不少市民往往搞不清楚去哪里办理。此次,南京将人社、卫生部门管理的各类社会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整合归并,组建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承担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结算等服务职责。

  【理顺职责】

  多个部门的职能“乾坤大挪移”

  为理顺南京多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关系,南京在“十项综合改革”中还提出了优化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在“十项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多个部门的职能“乾坤大挪移”。

  南京市经信委

  南京市经信委增挂“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至市经信委。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市经信委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市经信委承担工业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职责,不再承担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的审查职责。市发改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节能评估的审查职责。

  南京市投促委

  南京市投促委不再保留“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保留吸引国内大型民营企业来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发展民营总部经济等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相关职责。

  南京市投促委民营经济招商处更名为港澳台招商处(国内招商处),主要承担港澳台等重点地区的招商任务,负责推进ECFA和CEPA协议中相关条款在我市的具体落实,协调并跟踪港澳台地区重要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参与国内(国资、民资)的相关招商工作。

  南京市园林局

  组建南京市园林局,为市政府副局级部门管理机构,承担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市园林局主要职责为:承担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实施“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城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社会绿化和部门绿化;承担古树名木管理。

  南京市粮食局

  保留粮食产业发展处、粮食储备调控处。设立粮食监督检查处,负责粮食监督检查方面工作。市场秩序处(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粮食流通监管处)不再保留“粮食流通监管处”牌子,相关职能划转到单设的粮食监督检查处。

  增加粮食局局长领导职数1名(正局级),增加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增加市商务局(粮食局)行政编制4名。

  【事务转移】

  服务行业协会事务转给南京市工商联

  将政府工作部门联系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等形式转移给市工商联,强化市工商联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帮助作用,推动市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

  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转给南京市科协

  将政府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科技奖励、人才评价和奖励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等形式转移给市科协,强化市科协在科技创新创业方面的服务促进作用,推动市科协加强自身建设。

  青年人才引进转给南京团市委

  将政府工作部门组织青年人才引进服务、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的部分事务,以委托、共同参与等形式转移给团市委,强化团市委对青年的引领带动、服务支持作用,推动团市委加强自身建设。

  妇女维权信访维稳转给南京市妇联

  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妇女维权、信访维稳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共建等形式转移给市妇联,强化市妇联对妇女的关爱支持、维护权益作用,推动市妇联加强自身建设。

  困难群体救助等转给南京市总工会

  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促进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困难群体救助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共同参与等形式转移给市总工会,强化市总工会服务职工发展、扶持困难职工的作用,推动市总工会加强自身建设。

  妇女劳动保障等转给南京市妇联

  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妇女劳动保障的部分事务,以委托、授权、共同参与等形式转移给市妇联,强化市妇联支持带动妇女发展的作用,推动市妇联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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