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可统筹支付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

  工伤保险可统筹支付

  事业单位符合规定的老工伤人员,也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我省将对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进行全面确认,符合条件者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为保障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合法权益,河南省人社厅明确规定,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都应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伤性质认定按照事故发生时的政策执行,事故发生时事业单位工伤政策不明确的,参照企业工伤政策执行。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由职工或其近亲属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

  省人社厅明确要求,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是对已经形成历史事实的再确认,不是对工伤的重新认定。本次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确认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超出规定申请时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而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不属于确认对象。

  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后,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2011年1月1日后再发生的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