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力推事业单位改革引关注合理分类或成难点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日前,官方发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由于事业单位涉及人数众多、牵涉面广,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学者表示,如何合理分割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单位或将成为分类难点。

  事业单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它涵盖极大的社会领域,并承担部分管理职能、部分市场功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具有中国特色。有媒体统计称,中国现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然而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在新时期面临诸多深层问题。官方认为,当前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存在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中国事业单位改革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启动,然而过去十余年间因种种原因进展缓慢,收效甚微。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指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政策设计稍有不慎,可能会引起很强的反弹,对相关公共服务也会有很大影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今年改革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官方在解决该问题上呈加速态势,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也被称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16日,该文件在历时一年后向社会公布,有专家认为,“这表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真正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公布的《指导意见》,现有事业单位将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在这其中,又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单位。

  薛澜表示,事业单位改革一定要把分类原则分清楚。前两类分类,即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归政府、具有经营性质的单位划归市场,在改革过程中相对容易些。至于“留下来”的具有公益性事业单位,如何使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单位分割合理,或许会有些难度。

  “公益一类单位由国家财政提供保证,来保障它们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公益性服务。公益二类单位,既有一定的经营性,又有很强的公益性,国家需要提供一定支持来保证公益服务有充足的提供。区分这两者可能是个难点。”薛澜说。

  薛澜同时对这部分事业单位将来如何运行表示关注。他认为,要让该类单位使命定位、运行模式 治理结构做到真正的匹配,充分发挥它的独立性、灵活性以及服务的针对性。

  对于《意见》指出的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薛澜表示赞同,“这是一个好的趋势,是回归到现代社会应有的治理体系。”他同时承认,这需要一个过程。

  此外,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可能会导致“提前退休潮”出现的说法,薛澜表示,这完全取决于制度设计。“如果制度设计不好,那肯定有提前退休潮,或者赖着不退休的现象。所以,这需要精心、细致的政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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