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正“破冰”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2011年5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如今,清理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

  张崇和表示,分类工作平稳推进。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分类工作进展较快,两个试点省市基本完成了分类工作,其他试点省市已基本完成模拟分类,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经验。其他地方已着手研究分类工作,有的还进行了模拟分类。“中央编办正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细化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指导地方制定区域性分类参考目录等工作。”

  改革推进需解5大难点

  按计划,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应于2010年底结束并向全国推广经验,但由于遇到诸多棘手难题,试点工作仍未结束。

  “事业单位的改革非常复杂,面临的任务也很艰难。”朱光明直言,后续的改革推行会遇到较大的困难。

  《指导意见》的发布,只是一个开始。

  目前而言,第一步的困难是分类。“因为这个关系到将来的利益保障,许多单位都想争取归入利益没有损失的分类。同时,地方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和财政结合在一起,政府压力很大。”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是最大的风险。”朱光明说。在广东推进事业改革试点过程中,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严重影响了高校的教学秩序。他们认为,若不申请提前退休,退休金将大大缩水。

  第三步的困难是与事业单位改革相伴的人事制度改革。

  朱光明说,事业单位里存在编制内、编制外的人员,改革任务之一是把这种差别从事实上消除或基本消除,这种改革阻力较大。

  “长期以来,作为事业单位的出版社,其在编人员均为学校在编人员。如何处理好老员工的安置问题成为了改制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有关负责人说。

  经过多方论证,出版社找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原属学校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之前,出版社与广西师范大学签订人员借用合同,广西师范大学与其签订派遣合同,出版社与其本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退休后回到学校,与其他退休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对于新体制员工,出版社仍继续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四个就是事业单位的去行政化。朱光明说,事业单位有很强的官本位意识,并且日益强化。“改革成不成功就看去行政化去得怎么样。”

  “第五个难点就在于推进改革的组织协调。”朱光明说,“《指导意见》关键在贯彻落实,还需中央加大支持力度,改变一些部门不愿改、不敢改的局面。”

  改革需要“长征”的耐心

  德国洪堡大学社会学家茨姆曼尔对中国的改革十分关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德国改革事业机构用了几十年,至今仍在摸索。中国的事业单位改革更需要耐心,就像完成一次“长征”。

  既然路线图已经画好,时间表已然挂出。接下来,事业单位改革将沿着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四分”工作方针有序推进。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这一基调,在记者采访中,中编办的同志始终强调着。

  事业单位

  改革回顾

  1995年·拉开序幕

  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这次“郑州会议”正式开启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2001年·分领域推进

  国家陆续下发关于调整学校管理体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厅局报刊结构等若干决定,事业单位改革分领域推进。

  2006年·收入分配改革

  事业单位开始实施收入分配改革,事业单位随即实行了岗位绩效工作制度。

  2008年·117个地级市铺开

  国办印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当年底117个地级市开展相关改革。

  2012年·公开招聘全覆盖

  人社部表示,2012年,公开招聘制度将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其他国家

  也在砸“铁饭碗”

  德国

  与城市交通、水电供应、托儿所、老年护理、垃圾处理等有关的“公共服务行业”都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大部分都在接受私营化改革。德国公共事业单位的雇员虽不是公务员,却享受类似公务员的待遇。调查显示,80%的德国大学毕业生把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雇员看成理想职业。

  韩国

  韩国的事业单位按照资金和人力资源分为三类:公共企业(如韩国电力公司和高速公路集团等)、准政府机构(如韩国国家养老基金和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等)和未分类事业单位(如政府投资的研发中心和国立大学附属医院等)。韩国的事业部门改革的主要措施和中国类似,包括:合并与取消、裁员、私有化、功能调整、变卖给投资公司和薪酬改革等。

  越南

  2006年,越南政府进行事业单位改革,出台了关于公共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机构编制、财务等自主权的规定。越共中央政治局也于2011年提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一些公共服务社会化,将以往的财政拨款改革成为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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