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事业单位考试行测法律常识训练题及答案详解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11.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12.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13.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技术监督局统一行使几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不能由技术监督局行使?( )
A.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没收权
B.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权
C.环境保护部门的罚款权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14.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 )就法律规定的负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A.加害人
B.被害人
C.第三人
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
15.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参考答案及详解
1.D[解析]略
2.B[解析]略
3.B[解析]甲安装的防卫装置是在乙进行侵害行为时发生功效的,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而且对侵害人造成轻伤,也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所以应当构成正当防卫。与上一题相比较,二者虽然类似,但在行为发生的空间、对行为对象造成的伤害、是否会对不特定人群造成伤害等方面有很大不同,所以是否构成犯罪也不一样。
4.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行为人能够完成犯罪但基于自己的意愿而放弃犯罪,即能为而不为。本案中甲的行为即属于此。
5.C[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可以判定C正确。
6.A[解析] B中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C中国有公司对员工的处罚不是行政行为,D中是平等的民事行为,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所以均不正确。
7.D[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可知A、B、C三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8.D[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以是否提起公诉为标准,提起公诉之前为“犯罪嫌疑人”,后称为“被告人”。江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肯定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后,故可以称其为罪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D。
9.A[解析](1)独任制只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即适用简单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一般的非讼案件(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除外)这两类案件。
(2)独任制只在基层法院和其派出法庭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不适用。
(3)独任制只在一审时可以适用,二审时不适用。
(4)独任制的独任审判人员只能由人民法院的专职审判人员担任,陪审员不能担任独任审判人员。
据此,独任制的适用,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一旦案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或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发生了变化,就应把独任制转换为合议制。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度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度为例外。
10.C[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由此可见,矿藏、水流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当属于国家所有,任何集体或个人不享有这两类资源的所有权。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不同资源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的了解程度。答题时可以从A、B两项之间的同一性与本题是单选题两者所构成的矛盾出发直接排除A、B选项,D项虽然与A、B项略有不同,但如果承认D项,必须首先承认A项正确,这样判断,D项也是错误的。
11.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当第三人丙不向债权人甲履行时,应当由债务人乙承担违约责任。考生在答本题时应当明白债务人的地位并不因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而丧失,第三人替他人履行债务无论基于何种理由,从根本上来说,都不需为他人的债务负责。
12.A[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过失犯罪除外。因此,B、C项都符合累犯规定。D项中,田某成立特别累犯。《刑法》第66条规定,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A项的缓刑属于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不成立累犯。
13.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4.A[解析]略
15.D[解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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