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8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中国地震局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 地震局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及职位详见《新疆地震局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对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负责组织。2、应聘者可任意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疆外学生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件的方式寄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疆内学生除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外,也可持《报名登记表》直接到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报名。
  人事教育处邮箱为:xj.rsjy@163.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2号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830011
  (二)考试
  考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反应能力及对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认识和态度。
  笔试采取闭卷纸笔做答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三)面试。面试试题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7人以上考官小组进行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后,提前一周通知考生。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审批
  1、考核合格者,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在新疆地震信息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审批。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报名及考试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6年4月28日-5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2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盖章认可的学习成绩单、学历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大学本科毕业生另带学位证书。各种证书均为原件。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考务活动,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费用:按乌鲁木齐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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