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会议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12-12-09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会议于8月28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总结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经验,对进一步扩大试点,推动该省事业单位改革向纵深发展作出新部署。

    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广电局、省建设厅、省委党校、省科学院、省农科院、黑龙江出版集团等6个试点单位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人事(干部)处处长,有关在哈高校负责人、人事(干部)处处长约2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杜家毫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践,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初见成效。一是对事业单位分类进行了积极探索,对70多家单位界定了类别。二是整合了资源,理顺了管理体制,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改革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杜家毫副省长指出,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提升事业单位自身活力和生存发展能力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建设人才强省和小康社会的需要。事业单位发展的动力在改革,活力在改革,根本出路也在于改革。各试点单位及省直各相关部门必须站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扩大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杜家毫副省长要求,要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省直事业单位扩大试点工作。经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进行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这次扩大试点范围,确定为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的直属事业单位,文化、科技两个系统的事业单位改革同体制改革一并进行。

    杜家毫副省长强调,扩大试点重点要抓好七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事业单位分类界定工作。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区别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原则上应逐步转为企业,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划分公益类别实施相应的改革和管理。

    二是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整合优化事业单位资源。坚持市场配置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坚持优胜劣汰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资源整合的重点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和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采取建、撤、并、转、放五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资源整合。

    三是进一步创新运行机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要转变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对具备改制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四是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推进财政投入机制改革。财政投入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公益事业投入机制,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是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六是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要在搞活内部分配制度上下功夫,实行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要积极探索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七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要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等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特点、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杜家毫副省长强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和各试点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准确把握政策,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做好事业单位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为全面深化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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