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十七)

来源: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2-12-04    公务员辅导视频    评论

2002年3月,A县B镇举行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代表100人。在选举过程中,有代表19人书面联名提出本级人大主席候选人甲,又有代表9人书面联名提出本级人民政府镇长的候选人乙。第一次会议结束后,2002年6月,25名代表提出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会上60名代表赞成撤销镇政府关于农村集资问题的不合理决定。代表丙联合一些代表提出关于乡小学扩建问题的议案,被列人会议议程,但表决前,丙等人又要求撤回。会上丁还发表言论说“全镇的党员干部都是很腐败”“基层党组成员都烂透了”。 
1.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B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职期为( )。
A.2002年3月至2002年6月 
B.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
C.2002年3月至2006年3月 
D.2002年3月至2007年3月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19名代表提出人大主席候选人甲合法有效 
B.9名代表提出镇长候选人乙合法有效
C.25名代表无权提出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丙等人提出的议案不能撤回 
3. 25名代表若有权提出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则召集主持者是( )
A.25名代表 
B.人大主席候选人甲 
C.镇长候选人乙 
D.本届人大主席团 
4.丙提出议案的条件是( )。
A.必须和其他代表3人以上联名才可提出
B.必须和其他代表5人以上联名才可提出
C.必须和其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才可提出 
D.必须和其他代表20人以上联名才可提出 
5.关于丁的言论正确的说法是( )。
A.丁是在攻击党,应该严厉查处 
B.丁没有捞到好处所以对一部分腐败的党员很是不满
C.丁的发言攻击了党,应当受到法律上的追究
D.丁的发言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反映了民众呼声,不受法律追究 
参考答案解析 
1.D【解析】该组织法第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故选D。 
2.A【解析】该法第21条第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故A项正确,B项错误。第11条第2款规定,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C项错误。第18条第3款规定,议案在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可以撤回。 
3.D【解析】该法第l5条规定,主席团负责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正确答案为D。 
4.B【解析】该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议案。故正确答案为B。 
5.D【解析】该法第3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故正确答案是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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