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公务员申论热点解读:医疗改革

来源: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2-12-03    公务员辅导视频    评论

   新闻回顾
  中国的医疗制度一直存在争议。人们关心的主要问题包括:医疗费用不断攀升、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严重不足、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保险覆盖率低。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在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从1980年的21.2%上升到了49.3%,而同期的政府投入则从36.2%下降到了18.1%。
  因此,医疗连同教育、住房一起被称为“新三座大山”,降低了许多中国人的幸福感。
  199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医疗确定为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这纠正了10多年以来一些人主张的医疗服务等同于商品的思想。
  在之后的10年中,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医疗改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10月发布了一份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其核心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一个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医疗体系。
  这个方案打破了过去20年市场化倾向,重申了政府职责,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医疗服务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方案还承诺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监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消除人们对药费不断上涨的抱怨。
  与过去医改政策由政府单方制订的做法有所不同的是,这次政府委托了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麦肯锡公司在内的国内外9个机构进行独立研究,其研究成果也被吸纳进了草案中。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征求意见稿》收到了35000多条建议。
  政策解读
  一、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医改方案
  2009年1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11年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年内医改将投入8500亿。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2008年10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有关部门认真吸纳各方面的建议,对《意见》作了修改完善,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明确了今后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会议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制定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测算,为保障上述五项改革,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会议指出,推进五项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为全面实现《意见》确定的目标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会议强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二、黑龙江医改围绕五重点基本药物全入报销目录
  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医改)。明确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遵循医改方案,黑龙江省今年将围绕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加大攻坚力度。
  新医改一:新农合参保率3年提高到90%以上
  新医改规定,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黑龙江:新农合参保率已达94.4%
  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农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省新农合已达100%覆盖,参保率达到94.4%。2009年黑龙江省将推行参合农民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补偿报销试点工作;逐步统一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报销目录,方便农民异地就医结算;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
  新医改二:将基本药物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新医改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黑龙江: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李斌介绍,2009年黑龙江省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中使用的基本药物主要由政府支付,基本医疗服务中使用的基本药物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新医改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黑龙江:社区卫生人口覆盖率达85%以上
  目前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达到83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65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81%,医疗保险定点覆盖面达到80%。2009年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是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保险率达到85%以上。
  新医改四: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新医改要求,制订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
  黑龙江:2009年为城乡居民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黑龙江省卫生厅指出,新医改开始后,2009年黑龙江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为城乡居民普遍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35岁以上妇女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预防和干预工作。
  新医改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新医改要求,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黑龙江: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
  今年黑龙江省将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对传染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出台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三级医院的专家到基层开展服务;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建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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