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按照股份制原则重建农信社产权制度

来源:农村信用社    发布时间:2012-12-06    农村信用社辅导视频    评论

  日前,就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情况,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姜丽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必须按照股份制原则重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

  姜丽明谈到:“在前期艰难探索中,我们已深刻认识到,受农村经济制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村信用社历史发展路径影响,农村信用社早已不是合作制。无论是要实现这类机构的重生再造,还是推进创新农村金融体系,都要求必须按照股份制原则重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

  为此,银监会正式确立了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方向,其重大意义在于澄清并认可了农村信用社不是合作制的历史和现实,也为未来发展真正意义的农村合作制金融企业留下了空间。从2010年起,银监会陆续制定实施相关制度办法,推动资格股向投资股转化,支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股份制的农村信用社,同时指导农村信用社引进新的优质合格股东,优化产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

  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55家、农村合作银行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2010年,有17家农村商业银行进入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的2009年全球银行业1000强,占我国入榜商业银行的2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成功在香港上市。

  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自身已经形成了深入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