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务员面试热点:购物卡实名制

来源: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2-12-04    公务员辅导视频    评论


  【背景链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推出了购物卡、商务卡,即商业预付卡业务,其覆盖范围非常广,几乎覆盖了消费的所有领域,包括百货、超市、餐饮店、家具建材中心、旅行社等等。刷卡消费、送礼送卡俨然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为了防范洗钱、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规范购物卡管理。201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2012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性购买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要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012年11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施行。自推出以来,有关“购物卡实名制”的风声此起彼伏。通过媒体记者的调查发现,该规定收效甚微,大部分商场并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仍有很多漏洞,对购卡行为并未产生明显地约束。

  【京佳解析】

  超市、商场发售购物卡本是一种正常的商业活动,为公众支付提供了便利,刺激了消费。但是由于监管不严,购物卡为各类单位滥发奖金福利、逃税漏税,甚至洗钱和行贿等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空间,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购物卡实名制”的推出就是为了刹住购物卡腐败,消除购物卡“灰色链条”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但是由于制度在实施初期还存在不少漏洞和阻碍,导致实际效果不明显。

  首先,商家利益受损,缺乏执行动力。“购物卡实名制”规定是要商家来主动执行的,但是该制度的严格实施会加大购物卡销售的繁琐程序,消费者可能会嫌麻烦而放弃购卡,导致商家的售卡量下降。利润因素诱导之下,大部分商家没有严格执行实名制的规定,对实名登记睁一眼闭一眼。

  其次,没有实施细则,商家执行起来不好操作。人民银行等机构发了规定,但是有关地方监管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检查制度,如何实名登记、资料保存等都没有明确,操作起来有难度。

  另外,权责不清晰,监管空缺。购物卡管理涉及人民银行、税务、工商等多个部门,职责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统一执法,监管的空缺直接导致商家毫不胆怯地规避实名制登记。

  要想使“购物卡实名制”制度发挥作用,有效防范违法违纪活动,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违规的商家必须承担一定的额出发,提高它们的违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在高额利润的吸引下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实施规定,按照制度办事。

  第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谁来监督,谁来执法,都要清晰统一。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变多头管理为统一执法。

  第三,补充出台配套的售卡细则规范,使得制度的实施具有操作性。购物卡不但要实名购买,还应实名消费,真正做到全程透明化。只有这样才能追踪购卡单位的资金流向,防止“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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