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课本知识点:地租理论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2-11-05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地租理论在土地估价中的应用

  西方地租、地价理论侧重于对地租、地价量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而忽视或避免从本质上分析地租、地价。马克思的地价理论则阐明了其本质、来源及所反映的经济关系,两者存在根本的区别。但同时两者又有相同之处,如对土地的使用价值、地租和地价的关系等问题的认识有很多的相似点。如马克思认为,地租存在的原因是土地所有权的存在。这是一种高度的理论概括,说明土地具有效用、存在稀缺等经济特性。所以,结合我国特点,在土地估价中自然应用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作主要基础,同时也需要吸收运用西方经济学对地租、地价研究分析的有用部分,以丰富地价评估的研究方法,使土地价格的分析更定量化、模型化和可操作化。

  从本质上讲,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都由土地所有权决定,都同样地体现了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要求。但从量上看,城市绝对地租是作为工业生产总利润的扣除,因而它只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而级差地租则具有与土地的质量等级相关的确定的量的规定性,因而在城市土地利用及城市地价评估中,级差地租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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