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印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工作规则》的函》(中估协函〔2012〕29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对象: (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破损、无法正常使用;
(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中姓名发生变更,身份证号码发生升位、变更;
(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遗失;
(四)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过期;
(五)其他需要补办(更换)的情况。
二、办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需提交的资料: (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号码变更,姓名变更者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遗失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或相关媒介;
(五)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损坏、逾期无效和信息需变更的人员,需提交旧证。
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程序: (一)点击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网站首页专项服务区中的“证书更换”栏目,登录“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系统”,核对本人照片,若系统中未显示照片的,请自行上传(电子照片须是“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浅蓝色底”证件照,jpg格式,宽度:450象素,高度600象素,图像清晰,比例合理),填写并打印《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二)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报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补办(更换)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将收取工本费40元;
(二)省协会换证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换证事宜。
联系人: 亢 乐
联系电话:0371-63582228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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