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补偿制度及农用地开发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二、农用地整理管理 
1.农用地整理的概念 
农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2.农用地整理的内容 
一般来说,土地整理包括农用地整理与非农用地整理。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整理一般集中在农用地整理上。目前我国农用地整理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综合整理,二是专项整理 
一般说来,农用地整理有以下内容:平整耕地,改良土壤,归并零散地块,规范地块形状,改造中低产田,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适度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耕地质量,扩大有效耕地面积等。 
3.农用地整理的具体要求 
(1)应当对土地整理作出规划,使土地整理按规划进行,真正达到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目的。同时,土地整理还应与村镇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改善耕地的排灌条件。 
(2)土地整理原则上应当由县、乡级人民政府组织。 
4.农用地整理的管理 
对农用地整理的管理,主要应管好七个环节:一是要管好用地整理的规划、计划。二是要管好农用整理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三是要管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四是要管好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五是要管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是管好项目的验收。七是要管好整理土地的权属管理。 
例题:一般来说,土地整理包括(    )。 
A. .城市用地整理 
B. 村镇用地整理 
C. 农用地整理 
D. 非农用地整理 
答案:.C.D. 
例题:目前我国农用地整理的基本形式有(    )。 
A. 综合整理   
B. 重点整理   
C. 专项整理 
D. 定期整理 
答案:A.C. 
例题: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一般集中在(    )上。 
A. 农用地整理 
B. 非农用地整理 
C. 城市用地整理 
D. 基本农田整理 
答案:A. 
例题:农用地整理原则上应由(    )组织。 
A. 省人民政府 
B. 市级人民政府 
C. 县、乡级人民政府 
D. 村民自发 
答案: C.   
 三、土地复垦管理 
(一)土地复垦的概念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二)土地复垦的对象 
具体来说,土地复垦的对象包括: 
开采矿产资源、挖沙、取土等对地表造成直接破坏的土地; 
(2)地下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的土地; 
(3)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场、城市垃圾场等; 
(4)废弃的水利工程、废弃的公路、铁路、路基和其他废弃建筑物等压占的土地; 
(5)工业污染等造成的废弃土地。 
(三)土地复垦的管理 
土地复垦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复垦的负责人 
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即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土地复垦的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或生产成本。复垦后的土地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土地复垦中还采取“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 
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复垦。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条件和能力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可以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垦。对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要给予处罚。 
企业和个人对因其破坏土地而遭受损失的单位,应当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该项费用包括耕地的损失补偿费、林地损失补偿费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的具体金额,《土地复垦规定》作了原则规定,由破坏土地的企业和个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协议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如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土地复垦管理制度 
土地复垦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同时进行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 
国家对土地复垦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将土地复垦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考虑到自然条件和土地破坏状态,确定复垦后的用途。在城市规划区,复垦后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凡是发生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应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在征求当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在建设项目中,如有复垦任务,其可行性报告和设计任务书中应当有土地复垦的内容;设计文件中应当有土地复垦的章节;工艺设计应当兼顾土地复垦的要求,如建设单位违反此项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用地时,可不予批准。 
凡有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的个人,如不履行或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复垦义务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扰乱、阻碍土地复垦工作或者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备的,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土地复垦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土地复垦的方式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可以由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也可以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所破坏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国家征用,也可以由集体留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有土地或国家征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属和收益分配问题,企业复垦的可以由企业使用,如依承包合同复垦的,依合同约定条款确定,也可由国家征用,但必须补偿。土地复垦后,应当按照国土管理部门确定的复垦标准进行验收,复垦的土地只有达到复垦标准并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国家征用土地,经复垦后如权属依法变更的,必须依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土地复垦后的用途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有条件复垦为耕地的,应当首先复垦为耕地。 
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减少农业税。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基本建设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生产建设单位优先使用复垦后的土地。 
例题:土地损失补偿费的具体金额按规定协议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如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    )。 
A. 作出决定的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 作出决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 所在单位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 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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