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知识点(34):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4-01-20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1.按规划时限划分按规划时限不同,一般可将规划分为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长期规划年限达10年以上,短期规划年限小于5年,中期规划介于二者之间。我国现阶段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长期规划,它是编制中、短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依据。一般而言,中、短期规划多属于过渡性规划,是长期规划的深化和补充,是由宏观向微观过渡的规划。 

2.按规划范围划分根据规划范围大小,可将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在我国通常按行政区域范围将规划分为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个层次。在各个层次之间,还可以根据需要,按自然区域范围或经济管理区域范围进行不同层次的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 

3.按规划性质划分按规划性质的不同,根据规划地位、作用和服务功能的差异,可将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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