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土协[2011]1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及资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注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为了加强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土地评估机构从业行为,根据《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河北省土地估价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拟于近期开展2010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及资信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及资信等级评定的范围、时间
1、凡2010年7月1日以前已在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均应参加年检、资信等级评定;分支机构只参加年检和土地估价报告抽查,不参加资信等级评定。
2、2010年7月1日以后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只参加年检,不参加资信等级评定。
3、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只参加资信等级评定,不参加年检。
年检及资信等级评定材料网上提交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至2月20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至2月25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没有需要变更信息、增减信息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需向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①年检申请书;
②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申请表、土地估价师年检申请表;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盖章);
④2010年度业绩清单;
⑤土地估价师养老保险当年个人缴费凭证(或对帐单)等材料复印件(机构盖章);
⑥机构上报材料后,协会办公室随后将随机抽取各机构土地估价报告3份及报告的收费票据,组织估价报告评审。
2、有需要变更信息、增减信息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需向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①年检申请书;
②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申请表、土地估价师年检申请表(初始注册的提交土地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申请表、档案原件及土地估价师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变更机构名称的机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机构盖章);
④2010年度业绩清单;
⑤土地估价师养老保险当年个人缴费凭证(或对帐单)等材料复印件(机构盖章);
⑥变更、增减信息按照《河北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⑦机构上报材料后,协会办公室随后将随机抽取各机构土地估价报告3份及报告的收费票据,组织估价报告评审。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需提交的材料按照《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上报。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也应上报资信等级评定材料。评定结果将在机构年检资格证书中注明资信等级星级。
四、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年检、注册、资信等级评定工作采用网上填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途径。
①网上填报: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直接登录http://www.rmon.com.cn/hbgjs/,点击“新机构注册”→填写相关的用户信息→点击进入系统→填写机构相关信息→等待协会办公室审核。协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用自己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即可根据系统提供的菜单(如业绩上报、年检与变更、资信等级评定等)进行相关的操作。《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申请表》、《土地估价师年检申请表》、《土地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申请表》、《执业土地估价师转移登记申请表》、《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审表》、《河北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情况表》中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填写。
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的网址为临时网址,正式运行后的网址另行通知。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网上填报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网络管理员联系。
②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结束后,再将网上提交的年检、资信等级评定材料在网上直接用A4纸打印,连同其他申报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的纸质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后邮寄省协会。
联系方式:
单 位: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省地质资料馆110室邮 编:050051联 系 人:袁晓芳 范 洁电 话:0311-66771723传 真:0311-66771723
电子邮箱:gjsxh@163.com
网络管理员电话:0311-86699876 张 辉
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评定佐证材料
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评定佐证材料
1、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固定资产总额:资产负债表
3、职工人数:单位职工花名册或职工工资表
4、注册土地估价师人数: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申请表
5、高级职工人数: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机构盖章)
6、质量管理制度:提交机构质量管理办法
7、土地评估项目数:年度业绩表
8、土地评估资产总额:年度业绩表
9、土地评估业务收入:财务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10、科研项目数:提交科研项目合同书或成果报告
11、论文数量:提交论文复印件
12、获表彰奖励情况:提交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机构盖章)
13、反映社会信誉的材料:守信信息中如受到各级党政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表彰、奖励;参加热心扶贫、捐助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4、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协会办公室指定的项目收费票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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