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重金奖励节地企业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海宁:重金奖励节地企业

今年市财政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达6000万元

  一年6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奖励。记者日前在浙江省海宁市采访时获悉,在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该市开拓思路,创新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模式,启动激励机制,不惜重金奖励节地企业,使得节约集约用地在当地形成新风尚。
  人均耕地只有0.77亩的海宁市,土地供求矛盾突出。市委、市政府认为,必须狠下决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走内涵挖潜为重点的科学发展道路。为此,海宁市政府今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从政策上鼓励企业提高容积率。一是鼓励企业新建项目提高容积率。凡企业新建项目容积率超过1.2以上部分,每新增667平方米建筑面积折算为节约一亩土地,给企业奖励每亩1.5万元的节地奖;二是鼓励企业自己盘活存量土地。凡工业企业通过加层、老厂房改造提高容积率,容积率超过1.0以上新建部分,给企业每亩2万元的节地奖;三是每年对节约集约用地、容积率较高的工业企业进行一次评选,对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企业,在通过工业用地复核验收后,给予企业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三年的奖励;四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市财政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作为土地专项奖励基金,预计今年可提取6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奖励。此外,海宁市还将企业的投入产出与土地使用税征缴挂钩,凡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土地使用税从低征收,反之,则从高征收。
  在强化对企业激励机制的同时,海宁市还从强化监管入手,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力度,着重建立完善了跟踪管理、挂牌施工、规范项目延期审批以及项目竣工复核验收等四项制度,确保批后项目及时、高效、集约用地。同时坚持对存在闲置、空闲、低效土地的企业建立“黑名单档案”,在整改完成前取消该企业其他用地挂牌资格,停止供应新增建设用地。据统计,海宁市的开工履约率达到90.92%,竣工履约率为87.93%。另一方面,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激励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闲置土地督促开工23宗,开工土地面积48.25公顷;收回土地8宗,土地面积12.62公顷,收取土地闲置费1603万元。
  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海宁市节约集约用地潜力进一步显现。据悉,今年1~8月,全市共收回盘活土地18宗,土地面积840.57亩,供应存量土地2502亩,企业扩建加层项目16个,新增建筑面积14.15万平方米,相当于节约土地21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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