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估价相关知识考点剖析:税收制度概述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第一节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⑴强制性。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税收。
  ⑵无偿性。指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所谓税收,就是向居民无偿索取。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⑶固定性,也称确定性。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二、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管理体制等的总称,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总规范。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是税收制度的主体。
  税收制度由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
  ⑴纳税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国家行使课税权所指向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和负税人不同。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⑵课税对象(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目的物,即国家对什么事物征税。
  课税对象决定税收的课税范围,是区别征税与不征税的主要界限,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全部税种分为5大类: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
  ⑶税基
  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有两层涵义:税基的质,即课税的具体对象,有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税基的量,即课税对象中,有多少可以作为计算应课税的基数。
  ⑷税率
  税率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即对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体现征税的深度。在课税对象和税目不变的情况下,课税额与税率成正比。税率是税收制度和政策的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类。
  ⑸附加、加成和减免
  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但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和减免措施来调节。
  ①附加和加成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通常把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款称为正税,把正税以外征收的附加称为副税。
  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征税,加一成等于加正税的10%,加二成等于加正税的20%,依此类推。
  加成与附加不同,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附加对所有纳税人加征。加成一般是在收益课税中采用,以便有效地调节某些纳税人的收入,附加则不一定。
  ②减税、免税,以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款。减免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的要求而对某些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某些特定的纳税人给予的优惠。
  税收具有严肃性,而税收制度中关于附加、加成和减免税的有关规定,则把税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密切地结合起来,使税收法律制度能够因地制宜,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⑹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不同情况。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段不交或少交税款的违法行为。抗税是指纳税人对抗国家税法拒绝纳税的违法行为。欠税即拖欠税款,是指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违章行为。偷税和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
  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三、税收的征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税收征管法。主要规定有:
  ⑴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⑶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⑸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同时还依法享有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
  四、中国现行房地产税
  中国现行房地产税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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