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广东省公路工程前期工作费用计算表
项目名称: 公路等级: 编制日期: 工程规模依据: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里程 | 费用 | 指标 |
前期工作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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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预可”、“工可”编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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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可”编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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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可”编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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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资估算编制及其他费用 | |||
二 | 初步设计勘察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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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勘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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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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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概算编制及调整概算费用 | |||
三 | 施工图勘察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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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勘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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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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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算编制费用 | |||
四 | 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费用 | |||
前期工作费用合计(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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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项评价(估)费用应执行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按广东省公路工程专项评价(估)费用计算表(表6)进行编制。在初步设计概算文件中应附相应技术服务协议(或合同)。
表6 广东省公路工程专项评价(估)费用计算表
项目名称: 公路等级: 编制日期: 工程规模依据: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里程 | 费用 | 指标 |
专项评价(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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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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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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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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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地质灾害性评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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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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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文物勘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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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通航论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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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行洪论证(评估)费 | |||
九 | 使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费 | |||
十 | 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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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其他 | |||
专项评价(估)费合计(一~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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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费用项目中按照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增列安全生产经费,该项费用的计算按建安费的1%取定。
三、关于概算、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结合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情况,对《2007编制办法》的附录四“概算、预算项目表”进行细化,用“广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项目表”(附表2)替代。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的补充规定》(粤交基〔2006〕27号)执行,其工程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应概算、预算项目的“项”、“目”、“节”,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项目表》(附表2)作相应调整。
(三)编制造价文件时,指标或定额缺项时,应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概算、预算定额,并在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相关基础资料作为附件列入造价文件中。
四、关于从业人员资格和造价文件编制的管理
(一)凡在广东省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必须通过相关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并定期年检。
(二)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2007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造价文件编制、复核、审查人员必须加盖有效的资格印章。
五、关于广东省配套补充定额的编制和发布
我省《2007编制办法》配套补充定额的编制、发布和解释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补充定额应抄报省交通厅。
六、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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