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三反”案试探中国反制底限

来源:跟单员    发布时间:2012-07-24    跟单员视频    评论

  “从产生的深远影响来看,欧盟对华同一产品(无线数据卡)发起的‘三反调查’(反倾销、保障措施及反补贴调查)将不逊于去年美国对华的‘轮胎特保案’,很可能会成为欧盟贸易保护升级战略对华的一种试探,此案一开,更多的贸易保护案件将接踵而至。”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主任合伙人张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的确,轮胎特保案之后,中国不但遭遇了全球对华轮胎产业的围追堵截,同时美国对华的贸易保护亦风起云涌,而此次欧盟对华无线数据卡产品发起的调查,不但反倾销、保障措施及反补贴调查“三反”齐发,而且针对的都是中国最具创新力的大企业生产的高科技产品,可谓用意深远。
  “三反案”疑点重重
  来自中国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的信息显示:9月16日,欧委会再次对中国数据卡(又称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英文名:Wireless Wide Area Networking Modems)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继今年6月30日,欧委会对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后采取的又一措施。
  据了解,三种调查所针对的同一产品涉及中国企业的出口金额高达约41亿美元,是迄今中国遭遇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救济调查。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出,“欧盟对中国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这种做法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贸易救济实践中极为罕见。”姚坚在同时发表的谈话中表示:中国公众和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美国《新闻周刊》9月18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欧盟已经悄悄超越美国,再次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已经飙升至3060亿美元。在张毅看来,这也是该案应该得到高度重视的背景所在。
  “从前几年全球贸易保护的态势来看,主要都是美国、加拿大对华贸易保护措施频繁,随着欧盟经济在金融危机后陷入低谷,欧盟正在力图一改过去对华贸易制裁相对较少情况。”来自商务部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实际上,欧盟在本次针对数据卡产品发起调查中,疑点重重,无论是申诉方的主体资格问题,还是对申诉方与应诉方提交问卷在时间程序上的不公平问题,以及针对其所定义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能否“反倾销”与“反补贴”两种贸易措施同时并举,均有待进一步的澄清与商榷。
  本次“三反”调查提起方比利时Option公司的申诉方主体资格值得质疑。负责协调此案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声明指出,欧盟当前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数据卡生产商都没有。而Option公司近年的公开年度报告明确申明,其数据卡产品已经全部外包给中国生产。其中,80%外包给江苏捷普。根据欧盟贸易法规,只有欧洲本土的生产商才有资格成为贸易调查的发起方,而Option公司的外包生产问题,使其申诉的主体资格充满疑点,同时,其作为原告的正常参考价值也应受到怀疑。
  “但事实上,欧盟法规对如何界定本土生产商确实未做出比例上的明确规定。而且其在欧洲本土仍有小部分生产。”张毅告诉记者。
  当然,不能排除的一种可能是:Option公司有扩大在欧生产的计划,或有来自某方面的授意。据记者了解,目前Option公司和欧委会对于外包生产的问题,始终保持沉默。
  与此同时,围绕案件的另一疑点也让中方认为存在歧视性和不平等对待,中国机电出口商会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慧娟表示:“Option公司是在欧盟立案调查后,拖延了整整两个月才向欧委会交出答卷。然而,欧委会却要求中国企业必须在两周内提交市场经济申请表,而且完全违反WTO关于提交问卷的最低时限要求。”
  不仅如此,中国作为欧盟所定义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欧盟对华能否“反倾销”与“反补贴”两种贸易措施同时并举仍然是一个疑问,因为这涉嫌双重征税。
  事实上,2010年8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根据世界贸易规则所做出的裁决即认定,“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轮胎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做法构成了重复征税,裁定该做法为非法。”
  裁决称,既然美商务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就必须放弃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因为反补贴税是 针对市场经济国家的税种。
  “尽管该案还存在当事方上诉的不确定性,欧盟也不可能直接适用美国的判例,但上述判决至少说明‘反倾销’与‘反补贴’两种贸易措施同时并举存在问题。更何况,按照贸易惯例来看,全球的做法基本上都跟着美国走,一旦该判例被确定下来,欧盟应该也不会与上述做法形成悖反。”
  当然,中国企业同样可就“双反”的悖论在欧盟上诉, 或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采取措施的权利。对于该案,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就表示:“这是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采取措施的权利。”
  欧盟借此案“威慑”中国
  可以说,无论是涉案金额,还是制裁的严厉程度,亦或牵涉行业,欧盟对华数据卡产品发起的“三反”案都足以使其在中欧贸易史上留下深重影响。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对该案的应对态度及“反制”力度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未来走势。
  “说白了,这不过是欧盟拿来试验中国的手段而已,如果此案得以成立,欧盟在日后的贸易保护态势将有恃无恐。”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际贸易专家告诉记者。
  的确,就在此前不久,在欧委会发布的中欧贸易数据中仍在提及:“欧盟是在严格的和非政治性的程序下使用贸易保护措施的。与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欧盟使用贸易保护措施的频率也较低。”
  “其中,欧盟针对中国进口产品贸易保护措施的覆盖范围仅为欧盟自中国进口产品的1%。自2010年5月以来,欧盟针对中国进口产品正在发挥效力的反倾销措施合计为52起,远低于美国。”
  然而,随着“三反”案的爆发,这一状况正在陡然生变。据了解,欧盟一直为高达1280亿欧元的贸易逆差以及不能进入中国市场的诸多障碍充满苦脑。
  “因此,此案不排除欧盟要在其他贸易或投资领域向中国讨价还价的可能。”张毅判断说。不过,相较于美国在汇率问题对中国所做出的要求,欧盟的策略目前还显得低调而隐晦。
  尽管如此,欧盟在此案中对华的威慑力度却远超轮胎案件,根据Option在本轮新指控中所称:“中国的一些主要调制解调器生产商,诸如控制了3G数据卡和USB调制解调器市场90%份额的中兴和华为等公司在销售这些产品时获得了政府及政府支持银行等方面的不公正补贴。”
  事实上,该案所指向的补贴将不仅关系到中兴、华为等本次涉案企业。根据Option的申诉书内容,“其所指的贷款,是中国信息产业部在2005年与国开行签署合作协议的产物。国家开发银行在协议中承诺,此后五年内向信息产业提供500亿元人民币贷款。”
  “由于包括海尔、TCL、清华同方在内的一大批中国出口企业都曾从中获益,因此此案很可能会为其他反补贴案件开出一道口子,此案一旦成立,对其它行业企业产生系统影响,后果甚至不堪设想。”
  更何况,根据欧委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其惴惴不安的1280亿欧元贸易逆差主要就来源于办公和通信设备、纺织品、铁矿石和钢铁等行业,可以预计,上述行业很可能会成为欧盟贸易保护的下一轮打击对象。尤其是在无线卡 产品后,其他办公和通信设备类企业很可能将“唇亡齿寒”。
  中国“反制”力度成案件走势焦点
  “因此,该案将绝不仅仅是华为、中兴等个别企业的问题,反补贴的系统打击力度及保障措施将波及整个行业,加上反倾销通常附带的高额关税,使该案背后的威慑及影响值得中国各方面给予高度关注。”张毅告诉本报记者。
  截止到记者发稿日,涉案企业华为已直接聘请了欧洲方面的专业律师,而中兴亦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欧盟对中国进口数据卡产品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提出抗辩。”作为案件协调方的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已经介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亦发表了严正声明。
  但是,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贸易专家仍指出:考虑到案件背后的潜在影响,除了对案件本身的应对之后,中国政府尤其是商务部门仍应从更高及更系统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案件,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举措。
  “应该说,在美国轮胎特保案之后,中国对美国家禽及汽车行业反制力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美国对华贸易保护浪潮的肆虐,在本次的欧盟‘三反’案件上,中国政府也应该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毕竟,从目前案件的走势上看,中国政府的态度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本报记者致电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负责官员,询问案件细节及中方下一步的举措问题,该官员告诉记者,“由于案件目前正处在敏感期,不方便透露”。
  不过,上述专家告诉记者, “如果中国政府要有所表示的话,将并不愁找到进行反制的方式与行业。”
  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尽管欧洲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但欧洲各大企业也在中国市场上取得了巨大成功,比如大众汽车2010年在中国销量超过200万辆;意大利公司成功进入奢侈品市场;德国公司进入快速发展的纳米纤维高端市场。欧盟对中国的出口额正以49%的年增长率飙升,出口商们从中获益。
  “三反”案的下一步棋局,或直关中欧未来的贸易态势。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