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研究生院2012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工程硕士GCT    发布时间:2012-07-11    工程硕士GCT辅导视频    评论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研究生院。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每年有计划地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以及科研院所和国防单位培养和输送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计划在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等10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工程领域招生信息见附件1。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掌握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第二阶段为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①“GCT”考试(全国联考):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外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每部分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3小时,每部分45分钟。按国家规定,2012年的“GCT”成绩一年内有效,
  ②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专业基础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等情况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各工程领域专业基础笔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1。
  2、考试时间
  全国“GCT”联考时间:2012年10月28日8:30—11:30。
  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面试时间见附件1。
  四、报名事宜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准考证下载
  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
  2012年7月13日至16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名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10月17日起,报名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5),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的考生,其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一般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各相关学院或培养点自行确定。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6。
  六、录取工作
  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结合社会需求和我校培养力量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统一确定,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七﹑培养和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可脱产、半脱产、不脱产。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各工程领域收费标准见附件1。
  九、联系方式
  总联系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处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刘玲
  联系电话:010-88256187E-mail:liuling@gucas.ac.cn
  各工程领域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点击查看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信息一览表》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3.报名登记表(样表)
  4、报名工作流程图
  5、预报名承诺书
  6.资格审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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