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2-06-09    高考视频辅导    评论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结果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论坛)考生;非语言类外语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1、坚持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2、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二)录取程序、规则4、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划定投档分数线(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5、对上海市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限上海市考生)。6、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7、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8、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当地省(区、市)报考本科院校的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标准

15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7703011
十四、网址http://zhaosheng.shif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前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校内优惠加分政策1、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它省外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在B级以上者,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7、以上加分项目之间仅第6项可与其他项累加累计,其余各项之间不累加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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