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2-06-09    高考视频辅导    评论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层次本科 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旅游英语(论坛)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韩语语种考生;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韩语、日语语种考生;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5、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要求参加外语口试,成绩达到C及以上。6、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通过我校专业加试,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的合成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00—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021-57126299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21-57126262
十四、网址http://www.sitsh.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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