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
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填报参加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的志愿。
7月28日8时至7月29日24时,填报专科批次录取院校的志愿。
填报方式:网上填报。
填报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
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选报,艺术院校(专业)本科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体育院校(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其他本科院校分别参加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艺术类高职在本科之后录取;最后进行其他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专科批次)录取。
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学校的顺序及数目如下:
提前批次可选报两个顺序志愿学校;
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可在本批内各选报四所学校:第一志愿一所学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包含A、B、C三所学校;
艺术类高职可选报两个顺序志愿学校。
专科批次可选报四个顺序志愿学校。
以上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五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及专科批次的正式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每批次征集志愿可选报三所平行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录取时,对顺序志愿(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提前批次、艺术类高职及专科批次的各个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对选报同一志愿学校的考生按招生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录取。
对平行志愿(本科批次的第二志愿、征集志愿,专科批次的征集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从A到C学校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相同分数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学校投档条件时同时投档。各批次的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
考生在选报志愿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考生应把个人志向与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人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美条件实事求是地填报志愿。
2、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情况及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照顾对象应在填报志愿前办理相应证明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及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底前在校内张榜公布。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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