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1高考分数线(历年高考分数线)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2-06-08    高考视频辅导    评论

本科工程教育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由河北省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与3所本科院校共同制订(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所本科院校为: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联合大学)。试验班所涉专业列在理工本科二批,办学地点设在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生修业合格,颁发相关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详情请向院校咨询。

  河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试点专业均列在本科提前批A,招生计划为200个,涉及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等类,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详情请向河北师范大学咨询。

  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审慎选择;尤其是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考生志愿一经本人确认后,不得再变更志愿。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4日-27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开展高考招生咨询活动,通过网络回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问题,各高校也将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咨询活动。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填报志愿指南》,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今年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对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寄给有关高校。有关高校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同寄送给被录取考生。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因工作人员失误影响考生按时领取通知书而使考生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考虑到补录的学生入学时间偏晚,与前期录取的学生成绩相差较大,既给高校教学组织带来困难,又造成新的不公平,今年在计划安排和录取过程中充分考虑新生不报到因素,因此,不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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