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校继续从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竞赛获奖或教育部指定的全国16所外国语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教育部2008年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为准),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二、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及高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我校招办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进一步审核。
4、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和教育部公示的资格名单确定拟保送生名单,并将预录名单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拟保送名单在中学和我校指定媒体上公示。
5、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对初审合格,但未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考生,自动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四、本实施办法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 邮编:210095
部门:南京农业大学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xszj.njau.edu.cn/zsxx
电话:(025)84395708、84396458(传真) E-mail:zsb@nj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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