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重庆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原件(加盖中学公章)
C、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以及两名教师的推荐信
D、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报名截至时间:1月2日,有效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4、资格审查:学校成立保送生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保送生选拔工作。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与否我校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考生自己查询(查询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周内)。
5、考试安排:初审合格者于2008年春节前后在我校规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与自主招生考试一并进行)。
考点为:重大校内、四川成都、南充、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山东青岛(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于1月15日左右在网上通知)。
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左右 笔试时间:每科1.5小时
笔试:理科:英语、数学、物理 文科:英语、语文、历史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后参加试徒手画测试。凡徒手画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徒手画测试者不能以自主招生形式录取到上述三个专业。
三、结果公示:
凡被我校确定为保送生拟录对象者,我校将上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招办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08年保送生招生对象。
四、录取: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填报有专业要求的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出)。
五、优惠条件:
1、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中,获得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等奖的保送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 生。获得全国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全国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以及外语保送生成绩特别优秀的可获得新生奖学金二等奖:2000元/ 生。
2、可直接进入理工综合试验班学习
在理科(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软件工程等专业因培养要求差异较大,不参加选拔)新生中选拔成绩优秀的新生进入理工综合试验班,在全面培养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数、理、化、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一二年级集中学习,三、四年级回到原专业学习),在培养过程中实行淘汰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直接本硕连读。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外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软件工程等四个专业的保送生除外)保送生均可进入。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2、接受社会监督。
3、自荐或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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