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高考    发布时间:2012-05-26    高考视频辅导    评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面向全国各中学、体校、专业队招收运动水平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招收项目
  男、女篮球,男、女田径,男、女乒乓球,男子足球。

  三、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招生办法

  1、申请程序: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认真填写后打印一份连同申请材料邮寄至我校体育部,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测试报名材料”的字样。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一寸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二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以上证书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再退还。学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资格审核:我校根据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3、报到及测试:我校将于 2008年3月举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具体时间及测试内容将提前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4、录取办法:考核结果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后,我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上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对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后录取并安排专业。

  五、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合格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3、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的实施办法也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邮编210016)
电  话:025—84893081、84892463
联系人:孙老师  于老师

  七、本实施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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