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1年高会考试合格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来源:高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10    高级会计师视频    评论

各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上市公司,各金融保险企业,中央驻滇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各行业协会: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云南省参加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此标准只在当年申报有效)。

  三、达到全国成绩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合格证书;达到省内成绩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核发省内合格证书。

  四、请各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本地区合格人员的高级会计师申报工作。

  五、为便于考试合格人员及时参加今年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在核发成绩合格证书前,考生可以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网站上打印的成绩合格通知单进行申报。

  六、考生的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ynrsks.cn)上。昆明地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报名点(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逸夫楼806号。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领取合格证书。其他州、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名点领取成绩合格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