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10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2011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精神,2011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为保证我市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适用范围、组织领导,以及考试报名条件、科目、考点设置等要求按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有关精神执行。
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6日
      (二)实行网上报名。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不再进行手工报名。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gkbm.acc.gov.cn﹚,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潮州大道潮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至7月7日。
      (三)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11年8月31日。
      三、报名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五、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省人事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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