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事宜的通知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10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会[2011]4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我市符合省文件规定申报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报考人员通过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主页上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栏目下的“考试报名”按钮,进入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8:00至6月23日24:00
(三)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人员应持打印的《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本人学历、资历证明原件,经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条件现场审核、确认、交费。
1.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凡有主管部门的须报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确认;无主管部门的由其单位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确认。
2.区市县(先导区)以下(含区市县(先导区),下同)单位的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报名确认。
3.驻连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持有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由其单位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确认。
(四)报名确认时间
201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公休日除外)。
1.市财政局报名确认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区市县(先导区)报名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3.区市县(先导区)汇总统一上报市财政局,具体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五)报名费用
每人次130元(不含考试大纲)。
二、报卷及预审
(一)报卷条件和范围:我市符合省文件规定评审申报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材料申报及初审
1.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到其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2.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向其单位申报,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3.区市县(先导区)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经区市县(先导区)人事部门审核后,向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报送申报材料,由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4.驻连的中直单位的申报人员(持有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报材料,须向其单位申报,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和国家主管部门委托地方评审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受理申报材料仅对各组织单位,不对申报者个人。
(三)报卷时间: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报名及报送申报材料工作联系方式
(一)市直单位报名地点:大连市财政局304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电话:82816655—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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