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治医师辅导:妊娠病小论

来源:妇产科主治医师    发布时间:2013-02-22    妇产科主治医师辅导视频    评论

  妊娠期间,发生与妊娠有关的疾病,称妊娠病,亦称胎前病。妊娠病不但影响孕妇的健康,还可妨碍胎儿的正常发育,甚至造成堕胎、小产,因此必须注意平时的预防和发病后的调治。

  临床常见的妊娠病有妊娠恶阻、妊娠腹痛、异位妊娠、胎漏、胎动不安、滑胎、胎死不下、胎萎不长、鬼胎、胎水肿满、妊娠肿胀、妊娠心烦、妊娠眩晕、妊娠痫证、妊娠小便淋痛等。本事就这些疾病加以论述,妊娠病的发病原因,不外乎外感六淫、情志内伤以及劳逸过度、房事不节、跌仆闪挫等。其发病机理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由于阴血下注冲任以养胎,出现阴血聚于下,阳气浮于上,甚者气机逆乱,阳气偏亢的状态,易致妊娠恶阻、妊娠心烦、妊娠眩晕、妊娠痫证等;

  其二,由于胎体渐长.致使气帆升降失润,又易形成气滞湿郁,痰湿内停,可致妊娠心烦、妊娠肿胀、胎水肿满等;

  其三,胞脉系于肾,肾主藏精而关乎生殖,因此肾气亏损,则胎元不固,易致胎动不安、滑胎等;

  其四,脾胃为气血生化之源,而胎赖血养,若脾虚血少,胎失所养,可致胎漏、胎动不安、胎萎不长等。

  妊娠病的治疗原则是治病与安胎并举。如因病而致胎不安者,当重在治病,病去则胎自安;若因胎不安而致病者,应重在安胎,胎安则病自愈。具体治疗大法有三:补肾,目的在于固胎之本,用药以补肾益阴为主;健脾,目的在于益血之源,用药以健脾养血为主;疏肝,目的在于通调气机,用药以理气清热为主。若胎元异常,胎殒难留,或胎死不下者,则安之无益,宜从速下胎以益母。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以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宜慎用或禁用。但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如妊娠恶阻也可适当选用降气药物,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惟须严格掌握剂量,并“衰其大半而止”,以免动胎、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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