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校和企业领导人才简章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今日的广西风生水起。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广西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已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成长创业的热土。千秋大业,人才为本。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推动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自治区高等院校和直属企业领导人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50个)

  (一)自治区高校领导职位(30个)

  1.副厅级领导20名

  广西大学副校长1名

  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1名

  广西医科大学副校长1名

  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1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1名

  桂林工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中医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工学院副院长1名

  右江民族医学院副院长1名

  玉林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财经学院副院长1名

  河池学院副院长1名

  钦州学院副院长1名

  百色学院副院长1名

  梧州学院副院长1名

  贺州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教育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1名

  2.正处级领导10名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1名

  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1名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二)自治区直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20个)

  1.总经理(银行行长)2名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1名

  广西北部湾银行行长1名

  2.副总经理10名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名

  3.总会计师3名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4.总法律顾问5名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中央、各省区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工作人员,以及海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国内报考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海外报考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报考自治区高校领导职位的,应熟悉高等教育管理理论和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学科建设经验,业绩突出。

  报考自治区直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的,应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业绩突出。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海外报考人员,应能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

  4.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不超过55岁(195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报考自治区高校副厅级领导职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担任博士生导师,并具有国家机关、高校、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报名后直接进入组织考察。

  报考自治区高校正处级领导职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担任博士、硕士生导师,并具有国家机关、高校、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任职经历。

  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世界500强企业的研发机构中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可报考自治区高校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位。

  2.报考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职位,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正职职务,或副职职务2年以上,或中型企业正职职务2年以上,大型企业中层正职职务、中型企业副职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职务1年以上,或正处级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

  报考广西北部湾银行行长职位,应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并具有中央金融企业、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层正职职务,或中央金融企业、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层副职职务、省级金融机构副职职务1年以上,或省级金融机构中层正职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

  报考自治区直属企业副总经理职位,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副职以上职务,或中型企业正职职务,或大型企业中层正职职务、中型企业副职职务1年以上,或大型企业中层副职职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职务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处级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

  报考自治区直属企业总会计师职位,一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企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金融等工作6年以上,担任领导职务或相关部门领导职务3年以上任职经历。

  报考自治区直属企业总法律顾问职位,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或检察官资格或其他类似资格,并具有大中型企业法律相关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副处级以上职务任职经历,或具有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且有代理大中型企业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历3年以上,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具有境外世界500强和其它知名企业高级管理职位任职经历的人员、符合自治区直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具体职位要求的均可报考。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职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三)自治区直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职位要求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经贸、商贸物流业务,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广西北部湾银行行长:熟悉经济、金融政策法规和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经济和金融形势分析把握能力。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熟悉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大中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国内外投资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项目投资建设、资本市场运作业务。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工作经验者优先。

  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金融、投融资或资本运作业务。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熟悉机场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业务。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投融资、资本运作业务,或项目管理业务。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港口规划、经营业务,或航运、铁路、公路交通运输和管理业务,或物流规划和管理业务。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熟悉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产业基金、金融租赁等业务之一,并具有省级金融机构副职职务,或中层正职(含地、市级金融机构正职)职务1年以上,或中层副职(含地、市级金融机构副职)职务4年以上任职经历。有海外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熟悉现代高星级酒店经营管理业务,并具有五星级酒店正职职务,或副职职务3年以上、四星级酒店正职职务3年以上任职经历,具有酒店连锁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或熟悉房地产开发、营销、管理业务,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公司正职职务,或副职职务3年以上者优先;或熟悉金融、资本运作和管理业务。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熟悉金融、财经、税务政策法规和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准则、企业财务管理业务。有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熟悉企业财务管理或金融、资本运作业务。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熟悉经贸政策法规,具有经贸或商贸物流企业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熟悉建筑和房地产政策法规,具有大中型建筑企业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熟悉钢铁产业和经贸政策法规,具有国际贸易或资本运作相关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熟悉高速公路建设政策法规,具有交通、工程项目、资本运作等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熟悉林业、外经、外贸政策法规,能够熟悉运用英语,具有涉外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八个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09年3月2日。

  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公招办)在中央、自治区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或简章。

  2.组织报名:2009年3月2日至4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可以采取现场报名,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广西公开招聘领导人才报名登记表》(可向自治区公招办索取,也可从广西新闻网、广西政府网、广西人才网上下载,网址分别为:www.gxnews.com.cn、www.gxzf.gov.cn、www.gxrc.com),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

  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一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自治区公招办(或南宁考点办公室)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3.资格审查:2009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自治区公招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为确保招聘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8比例的职位一般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4.笔试:2009年4月下旬。

  在广西南宁市设立考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5.面试:2009年4月下旬。

  每个招聘职位按照1∶6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广西南宁市统一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6.考察:2009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每个招聘职位按照1∶3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自治区公招办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讨论决定:2009年6月下旬。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8.办理任职手续:2009年7月中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中,对自治区高校副厅级、正处级职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事厅任命;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事厅提名,高校聘任;自治区直属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的拟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名,企业依据其章程聘任。公开招聘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公开招聘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聘任);对不胜任的委任制人员,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不胜任的聘任制人员,依法解聘试任职务。

  自治区高校领导职位,执行自治区高校现行的工资报酬办法。自治区直属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位执行自治区直属企业现行的薪酬管理办法。符合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未尽事宜,请向自治区公招办咨询。

  自治区公招办办公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6楼(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

  高校考务组联系电话(传真):0771-5815549、5815550;电子信箱:gxgzgx@163.com.

  企业考务组联系电话(传真):0771-5815547、5815548;电子信箱:gxgzqy@163.com.

  本简章由自治区公招办负责解释。

  广西公开招聘领导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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