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真题试题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
属于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的有()。
A.移送案件的法院已经决定受理
B.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必须做出移送案件的裁定
D.法院在裁定移送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参照上述规定,可以知道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移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行政案件已经受理。即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案件尚未审结,仍在第一审程序中。若案件已经审结,则不会发生移送。(2)移送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确无管辖权。这是移送管辖最基本的条件。如果受案人民法院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不得擅自移送。(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移送管辖一般发生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但也可能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本题中B说法说反了;D法院移送案件是自主决定的,不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但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A.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①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证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是()。
A.权益受到被处罚人侵犯的受害人
B.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C.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
D.行政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第三人理论,根据行政诉讼第三人相关理论。参照有关内容,(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利益处分的消极影响,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依照行政法学原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利益处分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被剥夺已有的某种权利;二是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承担一定的义务。A项即属于权利关系第三人。(二)义务关系第三人。义务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积极影响,或者参与了不利益具体行政行为,而未被列为被告或不具备被告资格,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BD即属于此类。而国家机关的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又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可见选项中ABD均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而C中国家机关的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故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4题)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B.盗窃
C.贩卖毒品
D.强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罪名,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参照上述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不同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也没有盗窃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5题)
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牟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A.董事 
B.监事
C.经理
D.业务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根据《刑法》第165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参照上述规定,可知本题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6题)
犯罪分子()又犯罪的,不可能成为累犯。
A.假释考验期满
B.假释考验期间
C.缓刑考验期满
D.赦免以后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累犯时间条件,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参照上述规定,可知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本题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7题)
甲误以为遭到乙的不法侵害而对乙进行防卫,致乙死亡。事后查明乙的行为不具有非法侵害的性质。甲的行为可能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过失犯罪
D.意外事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参照上述规定以及相关理论,可知该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也就不能构成防卫过当。本题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8题)
1.公安机关在侦查甲涉嫌盗窃罪一案时,搜查了甲的住处,并对获取的有关物品进行了扣押。关于本案的扣押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进行扣押时,应当出示扣押证
B.应当有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场
C.应当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清单
D.如查明扣押的物品与本案无关,应当在5日以内解除扣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强制措施中的搜查扣押。扣押的法定程序:(1)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2)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毁损。(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退换原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换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参照上述规定可知D说5日内解除扣押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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