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综合法律知识考前每日一题及答案(6月23日)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2011年综合法律知识考前每日一题及答案(6月23日)

关于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矿藏、水流、草原、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专属于全民所有
B.用材林可以转让、作价入股或者改为非林地
C.采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一种财产权利
D.国家实行林地所有权登记制度.不实行林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真题解析】 《草原法》第9条规定.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据此,草原可以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故选项A的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据此,选项B的表述错误。《森林法》第3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据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民法通则》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据此.选项C的表述正确。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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