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综合法律知识复习笔记9-8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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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世界贸易组织

一、概述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和地位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

世界贸易组织最高级别的机构是部长级会议,由所有成员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各项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总理事会执行部长级会议的职能。总理事会的两个主要职能,是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进行工作。世界贸易组织设立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

(2010年多选题第70题)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包括( )。

A. 部长会议

B. 总理事会

C. 秘书处

D. 总理事长

答案:ABC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1、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分为两种:(1)创始成员;(2)加入成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者,可以是主权国家,也可以是有独立外贸政策权的单独关税区。

2、加人的决定应由部长级会议做出。部长级会议应按照加入的条件经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2/3的多数通过予以批准。

3、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有权退出该组织,这种退出必须适用于所有的多边贸易协定和《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并且在提出退出申请的6个月后才能生效。

五、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方式

1、根据上述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采用协商一致共识和投票表决两种方式。

2、协商一致共识方式的含义是,出席会议的成员均没有正式提出反对,则被认为该机构对所议事项做出了协商一致的共识决定。在不能使用协商一致共识方式做出决定时,使用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3、投票决策方式是多数决定的方式。多数的比例,按照决策事项有所不同。《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及其附件对采用3/4多数(例如:对该协定的解释必须获得3/4成员的多数支持投票)、2/3多数的事项做出了列举规定。这些列举规定以外的事项采用简单多数方式。

六、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体系

七、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是:统一性、效率性、强制性。

2、争端解决的程序

(1)磋商。磋商是申请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但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专家组的审查和结论。争端解决的期限,从专家组设立到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报告一般不超过9个月;如果启动了上诉程序,该期限可以延长到12个月。

(3)上诉机构的审查、裁定。

上诉的范围仅限于专家小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的审议一般不超过60日,最长90日。

3、世界贸易组织没有执行机构,如果发生争端首先要靠自愿来解决。如果裁定败诉的一方不自愿履行,胜诉的一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授权进行报复和交叉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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