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历年真题回顾:第3章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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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一、单项选择题
  • 第2页:二、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最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2000,46)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B.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确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可以得知,除选项B为股东会的职权以外,其余均为董事会的职权,故答案为ACD项。
【答案】ACD
2.(2002,53)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 )。
A.监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B.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C.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关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D.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建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记录和文件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9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其主要职责是:(1)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2)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拥告和文件;(3)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故BCD项正确。
【答案】BCD
3.(2003,44)依法治企应当抓住的环节是( )。
A.依法决策
B.依法经营管理
C.依法纳税
D.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真题解析】《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法规E2002]513号)中,关于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面临着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市场法律环境,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制度日显重要。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尽快在企业推行这项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可以推知ABD项正确。
【答案】ABD
4.(2003,60)华运笔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下列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的是( )。
A.陈某,某市审计局办公室科员
B.赵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6年前刑满释放
C.钱某,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两年前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钱某对此负有个人责任
D.张某,现任毛纺厂经理,企业家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我国《公司法》第l4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B项表述符合题意。(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C项不合题意。(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A项中陈某属于公务员,不得同时担任公司董事;D项中对张某的描述不违反本条法律规定,符合题意。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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