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历年真题回顾:第7章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一、单项选择题
  • 第2页:二、多项选择题
  • 第3页:三、案例分析题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历年真题回顾:第7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004,17)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对其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认可的,在证据学上称为
A.认可
B.自认
C.认诺
D.证人证言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对案件事实的自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自认可以分为明示的自认和默示的自认(又称为拟制的自认)。明示的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对其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认可;默示的自认,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对其不利的事实,不明确否认或提出异议,从而被推定表示认可的法律后果。B项正确。认诺是指诉讼请求的对象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通常当事人依据处分原则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一旦成立,将会导致法院依据该认诺做出满足对方诉讼请求的判决。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是指立法上确定的证据的不同类型,指证人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既包括口头陈述,也包括文字陈述。CD项错误。
【答案】B
2.(2004,18)《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确立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称为( )的标准。
A.优势证据
B.高度盖然性
C.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D.客观真实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确立了“高度盖然性”(或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该规则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因此B项正确。
【答案】B
3.(2004,19)“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该规定在证据理论上称为( )。
A.推断
B.事实上的推定
C.法律上的推定
D.反证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推定的认定。推定规则,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事实推断出未知的事实的一种证据规则。推定可分为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两种。法律推定,是指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当甲事实(基础事实)被证实后,在不存在其他相关的相反证据时,即可据此认定乙事实(推定事实)的存在。事实上的推定,是指根据生活经验和常识,根据事物之间的逻辑联系而做出的推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就是关于推定规则的内容。该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这种推断属于法律上的推定。C项正确,B项错误。反证是民事诉讼证据在学理上作的不同分类。以证明责任为标准来划分,证据可分为本证和反证,反证是指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为推翻对方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的证明相反事实存在的证据。D项错误。
【答案】C
4.(2004,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抗诉的方式是( )。
A.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
C.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或者下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故D项正确。
【答案】D
5.(2004,21)A公司与B公司因购销合同产生纠纷导致诉讼,A公司胜诉,申请执行时,A公司得知B公司多处欠债,其有价值的财产仅剩一栋被外地的某人民法院查封的办公楼,正在执行过程中。此种情况下A公司( )。
A.可以向执行B公司办公楼的外地某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B.不能向执行B公司办公楼的外地某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C.可以向其受诉人民法院申请查封B公司的办公楼
D.有权申请外地某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宣告B公司破产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执行中的参与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根据本条的规定,A公司可以向执行B公司办公楼的外地某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即A项正确。
【答塞】 A
6.(2004,22)香港的甲公司与英国的乙公司在中国人民法院诉讼,承办此案的法官曾在英国留学三年,英语娴熟,案件审理时( )。
A.可以使用英语、英文
B.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C.如果当事人双方出庭人员均讲英语,则可以使用英语
D.应当使用中、英两种语言文字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使用我国语言文字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B项正确。
【答案】B
7.(2004,23)涉外案件中,受送达人是居住在《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成员国的中国国籍公民,应当选择送达的方式是( )送达。
A.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
B.通过外交途径
C.邮寄
D.委托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代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案件中的送达方式。委托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代为送达,是指我国法院对具有中国国籍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受送达人,通过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司法文书的方式。这种送达方式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和采用。1963年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都有规定。我国于1979年也参加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成为该公约的成员国。根据该公约的规定,一国使、领馆可以向驻在国的本国送达法律文书。适用这种送达方式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受送达人为具有我国国籍的公民,但是该公民在我国国内没有住所;二是受送达人所在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成员国,或者如果不是成员国,但是该国法律允许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的;三是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用这种方式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必附外文译本,因为受送达人为我国公民,故D项正确。按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适用于受送达国与我国订有关于送达法律文书的双边协定,或者有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根据条约规定的方式向境外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A项错误。通过外交途径的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外交关系,但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受送达人所在国又不是《海牙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即两国间没有关于送达的公约关系及条约关系,只有外交关系的情况。B项错误。邮寄送达方式,即我国法院将受送达文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域外的受送达人。这种方式最为简便,但受条件限制。所需要的条件是必须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他国以邮寄方式送达,法院的邮寄送达方为有效,否则无效。C项错误。
【答案】D
8.(2004,30)A公司与B工厂有贸易往来,有业务尚未结算。一天A公司收到B工厂申请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督促其结清所欠货款,A公司认为所欠货款数额有误,A公司应当在收到支付令后( )。
A.7日内向申请人B工厂提出异议
B.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c.15日内向申请人B工厂提出异议
D.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支付令的异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故D项正确。
【答案】D
9.(2003,8)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 )。(有改动)
A.诉前保全
B.诉中保全
C.支付令
D.先予执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诉讼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由此可见,财产保全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在本题中,乙公司的请求是在法院受理后提出的,应为诉中财产保全。A项错误,B项正确。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终局判决前,为了解决当事人一方的生活或生产的紧迫需要,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的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本题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D项错误。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法律文书,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的特别程序。法院依照债权人的申请发出的法律文书称为支付令。C项错误。
【答案】B
10.(2003,9)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 )。
A.有权上诉
B.无权上诉
C.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是否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
D.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法院的决定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上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e-j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因此C项正确。
【答案】C
11.(2003,10)债权人的撤销权,( )。
A.既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也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行使
B.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即消灭
C.行使范围不受债权人债权数额的限制
D.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此可知,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以诉讼为之;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受债权人债权数额的限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不由债权人承担。选项ACD错误。另据《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由此,B项正确。
【答案】B
12.(2002,26)某公司委托律师担任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对律师的授权为一般代理授权,那么律师可以( )。
A.代理起诉、应诉、提供有关证据,发表综合性代理意见,进行调解
B.代为认可、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C.进行和解
D.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律师的代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果该公司对律师的授权为一般代理授权,那么该律师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答案】A
13.(2000,14)某企业向甲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甲法院受理后,查明债务人已经向乙法院申请破产,乙法院也已立案受理。对该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 )。
A.可以中止
B.必须中止
C.可以终结
D.必须终结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可以看出,该题答案应当为“必须中止”。因为受理破产并不一定导致宣告破产的结果,故终结程序是不正确的,又根据法理学对于“应当”一词的理解,本题应该选B项。
【答案】B
14.(2000,2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提起上诉的裁定是( )。
A.财产保全的裁定
B.先予执行的裁定
C.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裁定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1)、(2)、(3)项裁定,可以上诉。即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C项正确。
【答案】C
15.(2000,30)下列关于协议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铁路运输合同约定由承运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B.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C.遗产继承纠纷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D.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A项中铁路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住所地法院属于合同中的原告或被告住所地法院,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属于第(1)项和第(3)项规定的专属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C两项错误。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海难救助费用纠纷不属于合同纠纷,D项错误。
【答案】A
16.(2008,19)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房屋,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纳租金。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乙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并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原件)及鉴定结论(原件)。上述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
A.反证
B.本证
C.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证据的分类。按照证据与举证责任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对主张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为本证;对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为反证。乙公司主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其财产遭受损失,而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及鉴定结论,均属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为支持其主张所提供的证据,是本证,并非反证。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实事的全部或部分的证据,本题中的证据均可直接证明财产遭受损失的事实,是直接证据。原始证据相对于派生证据而言,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为原始证据,而来源于原始证据的证据为派生证据。本题两个证据均为原件,为原始证据。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答案】A
17.(2008,20)甲、乙两家公司分别属于不同人民法院的辖区,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丙地履行,但因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实际履行,现甲公司准备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此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是( )。
A.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甲、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丙地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纠纷的管辖。一般而言,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本题中虽然约定了合同履行地,但是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答案】B
18.(2008,21)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人,判决后,甲公司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提起上诉,不涉及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不同意上诉,乙公司在二审中应列为(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共同上诉人
C.被上诉人
D.原审原告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必要共同诉讼案件上诉审当事人地位的列明。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诉的,若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答案】D
19.(2008,22)大地公司诉银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银象公司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大地公司分立为金地公司和银地公司两个企业法人。对于本案,第二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C.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D.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中当事人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形。当事人为企业,在诉讼中分立的,分立后的企业继受分立前企业的诉讼地位。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答案】B
20.(2008,23)环球公司因遗失一张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环球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作除权判决。判决做出前,天意公司持同一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此时,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裁定驳回天意公司的申报权利,因为其未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
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依据环球公司的申请做出除权判决,因为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D.裁定驳回环球公司除权判决的申请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报权利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尚未做出无效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情况下,可以向发出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该申报无理由,人民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理由,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本题天意公司持同一汇票申报权利,应为有理由。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答案】B
21.(2008,24)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以及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方式。再审案件按照原程序进行审理,即原审为一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原审为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本题已经进行了二审后才申请再审,所以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二审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答案】D
22.(2007,19)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一样,可以行使辩论权、处分权、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这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原则。
A.平等
B.同等
C.对等
D.协商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此即为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本题中的情况体现的是同等原则。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23.(2007,20)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存放在某单位的档案材料作为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收集到该证据后,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 )。
A.由原告、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B.由被告与人民法院进行质证
C.由被告与保管该证据的某单位进行质证
D.由人民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说明,无须质证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依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质证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1条规定,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24.(2007,21)凯胜公司数年怠于催讨欠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凯胜公司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诉权,也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B.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不予立案,若当事人执意要起诉,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C.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正确答案是D。
【答案】 D
25.(2007,22)北园公司拖欠华阳公司电视机款8万元,华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向北园公司发出要求其支付8万元的支付令。北园公司在支付令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定价不合理,愿意支付其中的6万元,而另外的2万元不应当支付。此时,人民法院应( )。
A.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合同定价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华阳公司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C.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定价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D.在征得华阳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将支付令改为6万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支付令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本题中债务人对合同价款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26.(2007,23)今日公司与荣发公司的合同纠纷,经过县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今日公司的再审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审理过程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判决。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应( )。
A.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B.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C.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D.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在再审程序中发现原审违犀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情况处理:(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27.(2007,24)若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该申报无理由,人民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理由,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B.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C.人民法院应裁定利害关系人另行起诉
D.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3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28.(2007,25)甲市A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案件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给甲市B县人民法院。甲市B县人民法院接受移送后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无管辖权,在此情况下,B县人民法院应该( )。
A.将该案退回A县人民法院
B.将该案移送给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自己审理此案
D.报请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29.(2006,20)下列起诉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是( )
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拖欠货款10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元,但乙公司已被注销
C.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但在开庭审理前撤诉,一个月后又向人民法院就该案提出起诉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套住房,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情况,相关知识为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B选项中,乙公司已经被注销,也就是没有了这个民事主体,所以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属于没有被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其余情况都应当受理。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30.(2006;21)江某将一串价值5万元的钻石项链存放在某银行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周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钻石项链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江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归案(但无法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周某提起公诉。对该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中止审理,待周某的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中止审理,告知江某在周某的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C.延期审理,不得作出判决
D.继续审理,并可作出判决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止审理的条件。因为对周某的审理并不影响银行民事责任的承担,本案并不需要以另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所以法院不应当中止审理,而是应当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31.(2006,23)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质量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基于甲公司的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确有错误,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者指令( )再审。
A.A区人民法院 B.B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区人民法院与8市中级人民法院D.A区人民法院或者B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再审法院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本题中生效判决是B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故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32.(2006,24)位于A市甲区的黄河公司将一张B市乙区某银行支行为付款人的银行转账支票遗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黄河公司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法院是( )。
A.甲区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乙区人民法院
D.B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示催告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33.(2006,25)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
C.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执行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A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D选项是正确的。执行过程中均可达成和解协议,所以C选项也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规定,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B选项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34.(2005,19)张三诉李四债务纠纷一案由A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其中审判员甲是张三的叔叔,审判员乙是李四诉讼代理人的表弟,书记员丙在大学时与张三住过同一宿舍且关系非常要好。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审判员甲应当回避
B.审判员乙不应当回避
C.书记员丙应当回避
D.若审判员甲回避应由审判长决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回避的人员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故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35.(2005,20)A市某公司与B市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c市,并约定在D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A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未履行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36.(2005,21)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案被告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或乙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正确答案是A。
【答案】 A
37.(2005,22)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l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本证和反证。本证是指对主张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反证是对该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本案中原被告对其主张的事实均负有举证责任,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38.(2005,23)司机孙某将其驾驶的货车停在某饭庄门前,突然,挂在树上的该饭庄的牌子掉下来,正砸在孙某的货车上,将部分货物砸坏,为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饭庄赔偿损失5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A.被砸坏的货物
B.砸坏货物的事实
C.孙某与某饭庄之间争议的侵权赔偿关系
D.孙某要求某饭庄赔偿5000元钱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诉讼当事人之间争讼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掌握标的物、诉讼请求等相关知识。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39.(2005,24)某装修公司为业主李某装修完房屋后,因李某欠某装修公司装修款8000元人民币,为此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赵某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赵某发现案情复杂,涉及到由于李某提出装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鉴定。在此种情况下,对案件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按普通程序审理
B.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计算。按照《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规定,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开始计算。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40.(2005,2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生效的民事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抗诉的是( )。
A.甲与乙的债务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甲提出有证据证明调解书是在审理该案法官的强迫之下达成的
B.法院审理张某与刘某借款纠纷后作出判决已生效,张某又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3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独任审判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3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检察院抗诉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正确答案
是D。
【答案】D
41.(2005,26)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外国律师的身份。按照《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正确答案是B。
【答案】B

小编推荐:

08-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试题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管理知识》试题及答案6套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重要资料整合

上一页123下一页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