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2007年考试试卷——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41.甲公司提供一批面料给某制衣厂订制一批工作服,开工不久甲公司觉得工作服样式不够美观,遂要求制衣厂停止制作。制衣厂认为这是个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布料,按原定式样完成了订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制衣厂应赔偿因继续加工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B.甲公司应支付全部约定加工费用 
  C.甲公司应支付部分加工费用 
  D.制衣厂应当及时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停止制作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做人。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做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品种等交付标的物。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3)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正当使用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或物品。承揽人对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做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检验。如因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定做物质量,定做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等。(5)发现定做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做人。(6)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工作适合定做人的要求。(7)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做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做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8)保证工作成果无瑕疵,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证修复、退换有瑕疵的工作成果,但因定做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定做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验收、接受工作成果。定做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验收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发现工作成果有瑕疵的,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做人应当按约定的地点、方式接受承揽人的交付。定做人要求变更交付地点、方式的,应承担由此多支付的费用。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定做物时,定做物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灭失的,定做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支付酬金。定做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定做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做人应当相应支付。定做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提供材料。定做人提供材料的,定做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4)提供技术资料。定做人应当按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约定标准或确不合理、无法使用时,应及时解决,否则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要求定做人承担损失。(5)协助承揽人工作。承揽工作需要定做人协助的,定做人有协助的义务。定做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做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做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6)承担擅自解除合同的赔偿。定做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正确答案是ACD. 

  42.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 
  C.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D.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必须达到5年以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D选项中的5年以上限制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答案是ABC. 

  43.下列作品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所称的作品有( )。 
  A.张某在国外某出版社出版的《论自然》 
  B.某公司开发的《企业管理程序》 
  C国务院某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办法》 
  D.某科研单位完成的《××项目科研报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作品的范围。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同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正确答案是ABD. 

  44.对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C.原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AB. 

  45.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如果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则对( )不享有表决权。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时表决权的限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力的,对于本法第61条第l款第7项、第10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第6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七)通过和解协议;……(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正确答案是BD. 

  46.凯通公司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对其以下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的是( )。 
  A.在破产案件受理l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l辆轿车 
  B.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C.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l栋办公楼 
  D.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人的取回权。《企业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A、B、C三个选项均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根据第36条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D选项不属于此条情形。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47.位于甲区的伟业公司与位于乙区的龙发公司对位于丙区的一栋三层楼房的所有权产生争议,为此伟业公司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于是裁定移送至丙区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区与丙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C.本案应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 
  D.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的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管辖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CD. 

  48.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l3万元。甲与乙遂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13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 
  B.甲不得单方与丙和解。因为甲与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C.甲的委托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乙亦应承担 
  D.甲申请撤诉,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申请撤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诉讼中的必要共同诉讼,应同时掌握普通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正确答案是AD. 

  49.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D.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应掌握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50.《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证据” 包括( )。 
  A.当事人在诉讼之前就持有,但在一审诉讼过程中一直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供,到二审程序时,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问题 
  D.当事人因主观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但在法庭开庭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证据中对新证据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25 条第l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正确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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