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真题试题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
东方医疗器械研究所经过多年研究,开发研制出一种频谱治疗仪并取得了专利权。后来,该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大量销售由南海仪器公司生产的频谱治疗仪的主要技术性能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研究所认为仪器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此时,如不及时制止仪器公司的行为,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研究所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
A.证据交换我考网-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B.责令停止仪器公司有关行为的措施
C.财产保全的措施
D.先予执行的措施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保全措施。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6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无论是行为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因此,在本案中,研究所如有证据证明南海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如不及时制止对方行为,将会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向法院请求责令对方停止有关行为或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BC是正确答案。A(证据交换)属于庭审前的证据确认规则;D(先予执行)适用于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适用范围仅限于: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2题)
长沙天龙公司与重庆达美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仲裁申请人天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达美公司银行存款60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采取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来源:www.examda.com
B.责令申请人提供60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60万元的财产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中财产保全的程序以及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财产保全中的职能。根据《仲裁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经过仲裁委员会中转。在当事人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后,仲裁委应将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给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随后由人民法院依照民诉法的有关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据此,在本案中,选项A(将当事人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是正确的做法,选项B(责令申请人提交担保,否则不将申请提交给法院)则超过了仲裁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错误的;选项C(告知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不符合有关程序;选项D(直接通知银行冻结被申请人财产或请求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等价财产)都超越了仲裁委员会的应有职权,属于错误的做法。因此,BCD是符合题意的选项。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
我国针对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两者均可基于( )而申请撤销。
A.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本文来源:我考网网
B.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C.没有仲裁协议
D.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第58条第1款、第3款,该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该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根据是《仲裁法》第70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而所指向的民诉法相关条文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既有程序原因,也有实体原因(如证据伪造),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主要是程序原因。就四个备选项来看,A(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是共有情形;B(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不是共有情形;C(没有仲裁协议)属于共有情形;D(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不属于共有情形。因此,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4题)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包括( )。
A.制订计划、提出方案
B.编写草案 我考网企业法律顾问站
C.审定发布
D.监督执行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根据教材的介绍,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1)制订计划、提出方案;(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3)编写草案;(4)征求意见;(5)审订发布。因此,符合题意的选项依次是A(制订计划、提出方案)、B(编写草案)、C(审定发布),而D(监督执行)属于企业规章执行和监督方面的程序,不合题意。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5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单位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 )
A.调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并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B.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签收后生效
C.自收到调解申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
D.调解协议书经双方签收后,乙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真题解析】本题属于理解分析类题目。
考查的知识点是单位劳动调解的形式和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选项A表述正确,因为《劳动调解仲裁法》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A选项的表述与之一致。B选项则是错误的,因为调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签章、并由调解员签名和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方能生效。C选项正确,因为法律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C的表述与此规定一致。D选项错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而非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该调解协议不具有决定和处分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当事人不履行的,只能再次寻求争议的裁决。综上,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6题)
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 )。
A.要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关节和全过程
B.企业的全体员工要共同参与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体系
C.企业的法律风险完全由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控制
D.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风险控制手段我考网企业法律顾问站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风险控制的整体性。
根据教材的介绍,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整个经营活动中,决定了法律风险控制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1)企业法律风险控制要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2)企业的全体员工要共同参与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体系,建立起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包括企业管理层和风险点岗位在内的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3)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风险控制手段。据此,选项ABD分别对应以上三种特点,是正确选项;而C(企业法律风险要完全由企业法律顾问控制)则是干扰项。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7题)
甲国乙企业在东道主丙国投资经营,现与丙国政府就投资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拟将该争议提交“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解决,依照《华盛顿公约》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是( )。
A.乙企业只能以在丙国的合作方企业为对立方提起仲裁
B.当事双方达成书面同意文件
C.之前乙企业没有使用任何救济方法
D.用尽当地救济我考网企业法律顾问站收集整理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提交ICSID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前提条件。
《华盛顿公约》仅适用于国家和私人之间的争议解决,旨在给予私人投资者和国家平等的主体地位、以国家为对立方提起仲裁。当事人要将争议提交根据该公约设立的ICSID解决,应当具备两项前提条件:一是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同意文件;二是满足“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即缔约国可以要求用尽当地各种行政和司法解救办法,作为其同意根据《华盛顿公约》交付仲裁的一个条件。据此,选项BD分别对应上述两个条件,是正确选项。而A(只能以丙国的合作企业为对立方提起仲裁),显然与《华盛顿公约》的适用对象矛盾;C(之前乙企业没有使用任何救济方法)与穷尽当地救济原则相悖。因此,正确答案是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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