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实务模拟题详解⑥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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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实务模拟题详解⑥

26.甲公司因无力清偿乙公司等多个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在破产程序中,甲公司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交付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

A.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B.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D.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答案】B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是纯考法条的一道题,所以本题毫无疑问地根据法条选B项。

27.被宣告破产的甲公司和乙公司有一份未到期的供货合同,经清算组决定予以解除。乙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而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由( )。

A.清算组决定

B.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C.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

D.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判决解决

【答案】B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提起。

2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在和解与整顿过程中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通过和解协议是债权人会议行使的权利,所以和解协议应首先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审查。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29.下列关于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中取回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取回权在整个破产还债程序中均发生效力

B.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

C.取回权的义务人是清算组

D.取回权标的物在取回前,视为破产财产,由清算组管理和支配

【答案】A

【解析】取回权是指权利人从清算组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企业财产的请求权。请求权具有以下特征:(1)取回权是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特别请求权,只能在破产宣告以后发生效力;(2)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3)取回权是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全;(4)取回权的义务人是清算组;(5)取回权标的物在取回前视为破产财产,由清算组管理和支配。

30.北京某公司与天津某公司在河北固安县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在石家庄市履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固安县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两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北京某公司欲申请仲裁,得知固安县并没有仲裁委员会,但北京、天津、石家庄均设有仲裁委员会,在此情况下,北京某公司欲解决纠纷,应当( )。

A.向设立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设立于天津的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设立于石家庄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D

【解析】《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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