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参加人】企业法律法律顾问实务辅导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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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

  1.概念: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与案件审理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人。

  2.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是指与案件审理裁判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为了自身的权益进行诉讼的当事人被称为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这种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有两种情况:

  ① 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监督下依法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对破产财产负责管理、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专门管理破产清算事务的临时机构;

  ② 在企业被撤销或注销之前,而不是在法院的破产程序中,负责清理、评估、处理企业财产的临时机构。

  (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3)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因管理的遗产与他人产生纠纷的,也应法律//教育网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4)死亡者的近亲属。

  (5)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但其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必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4.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其他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行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例1:2005年试题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被告人是( )。

  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D.甲公司或乙公司答案:A(乙公司未领取营业执照所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由总公司甲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见《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二)追加当事人

  追加当事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法院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一种制度。相关规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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