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赔偿概述】企业法律法律顾问实务辅导。俗话说“春江水暖鸭先知”,在2012年春季到来之际,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基础阶段的复习也已经开始,很多考生都在准备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为此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2012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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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1.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活动。
2.国家赔偿的特征
第一,赔偿主体特定。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
第二,赔偿范围特定。
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特定。
第四,赔偿程序多元。
(二)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国家赔偿法上的侵权行为主体有两类:
(1)国家机关。作为侵权行为主体的国家机关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的勤杂人员和服务人员。
2.行为要件
第一,侵权主体实施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第二,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结果要件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已经现实地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范围仅限于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直接法律//教育网财产损失。考生请注意财产损失必须是直接的。
4.因果关系要件
(三)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
国家赔偿法所覆盖的范围不包括国家立法行为、军事行为,也不包括国家补偿和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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