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理咨询师考试政策调整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10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对比2006年考试规定,2007年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安排有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的考试安排将使北京市的考试更加规范,消除影响考生考试成绩的客观干扰因素,使北京市鉴定考试及颁发证书具有更高的含金量。 
  根据最新发布的考试方案,劳动部首次规定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今年上半年的统考日为2007年5月20日。综合评审的时间范围拉长,定于6月9日至7月3日。 
  为了规范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将推出一些新举措。包括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打破原来按机构划分考场的方法,统一安排考号,并按考号安排考场等。此外,为了督促各机构的申报工作,今年开始考生的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再允许修改,作为过渡,3月30日之前考生还有一次更改报考信息的机会。  
  今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还将在心理咨询师职业进行综合评审改革试点。由中心统一论文题目,考生在其中自选题目。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项目自2002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在总结心理咨询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不断调整,这些都将对提高今后心理咨询师职业的规范性和专业性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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