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企业将专设法律机构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正对企业改革重组和管理产生日益广泛的影响。为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发布指导意见,要求省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于2010年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职总法律顾问。据了解,2007年山东省管企业涉诉案件348起,涉案金额10亿多元。有的企业巨额资金难以追偿,有的诉讼缠身,股权被查封、土地被拍卖、职工不断上访,甚至发生了个别犯罪案件,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严重影响,并直接威胁到国有资产安全。
  山东省国资委在《关于加强省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省管企业充分认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到2010年,力争在省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职总法律顾问,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或明确承办法律事务的机构,法律工作人员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省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中设立的专门法律机构,将加强企业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如经营决策、经济活动、合同管理、自主创新以及行政管理。我考网整理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