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试题-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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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一、单项选择题(1-20)
  • 第2页:一、单项选择题(21-40)
  • 第3页:二、多项选择题(41-55)
  • 第4页:二、多项选择题(56-70)
  • 第5页:三、案例分析题(71-80)
  • 第6页:三、案例分析题(81-90)

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007年春节,甲向乙表示,如果乙当年考上大学本科,则甲赠送乙一台笔记本电脑,条件是乙在当年暑假辅导甲的儿子功课两周,乙表示同意。该行为的性质是(  )。
A.单方法律行为
B.单务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
D.实践法律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行为的分类。甲、乙之间达成的协议,显然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是双方法律行为,故选项A错误。在该法律行为中,甲、乙双方均向对方负担一定的义务,双方在从该法律行为中获益时,均需向对方付出一定的代价,故而显然,非单务法律行为,而是双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故选项B错误,C正确。该法律行为不以甲交付电脑或者乙完成辅导功课为成立条件,故而不是实践法律行为,而是诺成法律行为。
2.关于法人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基金会法人属于社团法人和公益法人
B.经民政部门登记的作家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和社团法人
C.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和财团法人
D.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和外国法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的分类。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可将其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前者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包括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等;后者是为一定目的而设立,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目的进行使用的各种财产,例如各种慈善组织、基金会组织。根据法人成立或活动的目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前者是以取得营利并分配给其成员为活动目的的法人,如公司等;后者是以公益为其活动目的的法人,如学校等。根据法人的国籍不同,可将其分为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前者是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后者是不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民法通则》中规定了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所谓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与理论上所说的社团法人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标准可知,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和公益法人,故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故选项C错误;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和本国法人,故选项D错误。综上可知,选项B是正确答案。
3.张某1996年外出打工不久即下落不明,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张某之妻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半年内又与王某结婚,婚后一年因与王某性格不合而分居。刘某因无力抚养其与张某所生独子而将孩子送养。2005年张某回到老家,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关于本案当事人人身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
B.刘某与王某是合法夫妻
C.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无效
D.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经张某事后追认方有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在本题中,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又与王某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虽然后来刘某与王某分居,但并未离婚,故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因此选项B正确。
4.2010年1月,甲委托乙预订春节假期的三亚某宾馆海景房一间。乙接受委托后,因工作单位有急事需要出差而无法帮甲预订房间,遂经甲同意将此事再度委托给丙办理。关于甲、乙、丙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构成代理关系,乙、丙之间构成委托关系
B.丙预订房间后,如果甲不能前往居住,预付的房间费应当由丙的委托人乙支付
C.丙预订房间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由乙承扫
D.丙是甲的代理人,而非乙的代理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再代理问题。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其特征是:(1)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选任的,但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2)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应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据此可知,本题中丙的行为属于再代理,丙是甲的代理人,其法律后果应由甲承担。选项D正确。
5.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的一台DVD播放机无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员刘某拿出去扔掉。刘某将该播放机修理好后拿回家使用。王某得知该播放机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刘某返还。关于该播放机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未向王某支付任何价款,不能取得所有权
B.王某有权要回播放机,但应当向刘某支付修理费用
C.刘某基于先占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
D.刘某违反王某的指示,不能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王某让刘某将播放机拿出去扔掉,实际上表示了抛弃播放机所有权的意思,由此王某丧失了对播放机的所有权。刘某将播放机修理好拿回家使用,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王某已表示抛弃该播放机。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以先占的意思占有该播放机,从而基于先占而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
6.甲企业将一套生产设备租给乙企业使用,租期未满,甲企业将该设备卖给了丙企业,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将甲企业对乙企业享有的返还该设备的请求权转让给丙企业,这种交付方式是( )。
A.直接交付
C.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中的指示交付制度。《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该条规定的就是指示交付制度。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7.甲企业为乙企业运输一批钢材,约定收货时支付运输费。乙企业收货后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未依约付运输费,甲企业交涉未果。三天后甲企业发现其仓库里还有为乙企业保管的一批铜材,于是在乙企业提前来取铜材时说因乙企业未支付钢材运输费而留置铜材。关于甲企业行使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未经催告即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B.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C.留置权不成立,因为仓储合同尚未到期
D.留置权成立,因为企业之间可以留置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8.甲将一台摩托车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并许可丙使用该摩托车。丙发现摩托车有质量问题,拿到丁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该摩托车被丁留置。关于该摩托车变卖后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优先于丁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丙受偿
D.乙、丙、丁平等受偿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冲突问题。《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9.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由王某作保证人。现李某将该债权移转给赵某,而保证合同中对债权转移事项未作约定。关于债权转移对保证合同影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债权发生移转,王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该债权发生移转,王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王某的同意,王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李某通知王某,王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对保证关系的影响。《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
10.甲公司按照乙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乙公司签订货运合同,合同标的500万元。运费10万元。因货物丢失,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只愿按合同中“货物丢失一律按运费的2倍进行赔付”的规定赔偿甲公司2倍运费,为此引起纠纷。该货运合同中责任条款的效力是(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乙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含有的“货物丢失一律按运费的2倍进行赔付”的规定,排除了甲公司追究乙公司的赔偿责任的主要权利,故应属于无效条款。因此,选项B正确。
1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了一个购买一批钢材的要约,乙公司在承诺中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变更,下列变更中没有实质性更改要约内容的是( )。
A.将交付钢材的时间推迟15日
B.将钢材的价款每吨增加500元
C.将本次交易的业务员由张某变为王某
D.将钢材的交货地由甲公司所在地变更为乙公司所在地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制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答案。
12.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先履行义务。在甲公司准备履行义务过程中,甲公司可以直接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
A.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
D.乙公司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预期违约制度。《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在理解本题时,应注意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间的区别。
《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69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条是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只能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而不能基于不安抗辩权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是它与预期违约的不同之处。
1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材,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代替乙公司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遂委托丁公司将该批建材运输至甲公司所在地,由于戊公司驾驶员徐某疲劳驾驶,徐某所驾车辆与丁公司的车辆相撞,致使丁公司运输的建材部分损失并且未能如期向甲公司交货,引起纠纷。依法应由( )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乙公司
C.丁公司
B.丙公司
D.戊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中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A正确。
14. 乙公司欠甲公司一笔工程款,现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且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的抗辩理由是( )。
A.甲、乙间合同不成立
B.付款期限尚未届至
C.乙已丧失履行能力
D.债权已过诉讼时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权问题。《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题中,AB三个选项中涉及的抗辩,都是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故可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至于乙自己丧失履行能力,则不属于合法的抗辩事由。故选项C是正确答案。
15.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乙,双方约定租金月付。租赁期内,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乙未主张优先购买权。丙向乙提出的下列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向丙交付租金
B.解除租赁合同
C.缩短租赁期间
D.增加房屋租金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可知,在丙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在承租人乙和新所有人丙之间应继续有效,丙只能请求乙向自己交付租金,而不得采取解除合同或者提高租金、缩短租期等措施。因此,选项A正确。
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为此引起纠纷。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故选项A正确。
17.某网站报道了一名女孩因母亲怀孕期间吸毒而被传染严重疾病的事实,该报道中披露了女孩的真实姓名、年龄及其他真实情况,致使其备受同学歧视,精神遭受严重打击。该网站的报道行为( )。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女孩的隐私权
C.侵害了女孩的健康权
D.侵害了女孩的信息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的对象。《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在本题中,网站未经女孩同意,披露了该女孩的个人隐私,属于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正确。
18.中学生甲(15岁)与乙(16岁)在学校课间打闹,在场的班主任老师张某多次喝止,并将二人拉开。后甲、乙趁张某不注意,又跑到走廊追打,甲将乙推下楼梯,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张某承担责任
B.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C.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应由甲的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责任和教育机构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致乙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选项D正确。
19.某医院医生李某在为患者张某进行阑尾炎手术时,不慎将一块纱布遗留在张某的体内,张某在手术后疼痛难忍数日并再次检查时才发现纱布,这给张某的身体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关于张某的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B.应由医院承担责任
C.应由李某和医院各自承担50%的责任
D.应由医院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责任承担问题。《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故选项B正确。
2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股东人数应当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B.公司股东不能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D.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见,《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符合题意。《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7条第1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据此可知,选项CD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关于特许经营权,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因不能 够自由转让,故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因此选项B的表述也是正确的,故而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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