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考点:供用电、赠与合同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资料各章考试的重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供用电合同

1.供用电合同概述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供用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供电人是法定的具有特定资格的供电企业。

第二,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

第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第四,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连续性的合同,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

第五,供用电合同多采用格式条款形式。

第六,供用电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第七,供用电合同是诺成合同。

2.供用电合同的效力

(1)供电人的义务

主要包括:①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合同约定安全供电;②中断供电时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③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应当及时抢修。

(2)用电人的义务

包括:①交付电费;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用电。

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概述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物的合同。

第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第二,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

第四,赠与合同原则上是诺成合同。

第五,赠与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

2.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人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

第一,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第二,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